2010年10月5日星期二

薛涌:美国是如何培养精英的

  不知不觉中,随着大学竞争的激烈,精英大学的申请者分数越来越高。比如,Pomona College 2005年招收的学生中,有13SAT考试的语文或者数学项目上获得满分。Davidson则有14的学生的SAT成绩高达1500分以上(满分为1600)。这还是几个精英的文理学院,不是“常青藤”。哈佛、耶鲁学生的成绩就更可想而知了。
  由于大量学生的SAT成绩都快到了顶,再看分数录取就已经意义不大了。高分只是进名校的一个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在高分之外,必须有其他的课外业绩。结果,美国的中学生们在学期中努力提高自己的学术能力,漫长的夏季则成了他们创造自己的课外业绩的繁忙季节。著名的考试补习公司“普林斯顿评论”,还出版了一本《青少年过暑假的500中最佳方式》,告诉学生暑假是为上大学打基础的关键时刻。
  要了解这些中学生的暑期计划,我们不妨看几个简单的例子。
  克莱顿(Jessica Clayton)是一个科罗拉多州的高中生。她的SAT拿了1540分,几乎到顶。她上个学期通过了5个高级课程的考试,这等于提前修完一些大学课程,使她获得了上大学后免修这些课程的资格。她每个月在一个中学打两天的义工,并在一个饮料店工作,还是学校越野长跑队和兜网球的队员。不过,当一个常青藤盟校的录取人员告诉她另一个申请者为竖琴作曲、并出售自己的光盘资助慈善事业时,她马上坐不住了。她用自己辛辛苦苦打工挣来的钱,跑到了秘鲁,帮助当地人油漆学校建筑、收割小麦、组织清理垃圾。结果,2005年她虽然没有进“常青藤”,却被几个精英名校录取。
  戴利(Will Daly)是一个来自马萨诸塞州的18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2004年夏天他跑到印度,用3周时间在那里设计英语课程,又花了3周时间旅行。另一个来自新泽西的高中应届生杰曼(Daniel  Germain)则到印度教英文、建足球场,做其他一些“值得做的小事”。弗里德曼(Liza  Friedman)是来自曼哈顿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她申请时提交的文章写的是她越南旅行的经验。她还到斯洛伐克和坦桑尼亚进行社会服务,并由此决定从事非洲研究。她还为国际特赦组织工作过。这些国际经验,使她被几个大学看中,虽然她还在等自己首选学校的录取通知。
  不仅是高中应届毕业生,一些更小的学生也开始为了进名校而提前行动。来自纽约州的科恩(Jamie Cohen)年仅16岁,却要到非洲的塞内加尔工作4周,照顾艾滋病患者。然后她马上飞回美国,到耶鲁大学参加青少年艾滋病大会,提出自己的“艾滋病行动计划”。
  现在离她申请大学,还有18个月之遥。巴拉茨(Amanda Baratz)是来自加州的一个14岁的女孩,还没有参加SAT考试。不过,这个夏天她要到George town University上一个5周的医学课程,并观察心脏外科手术。
  这些努力,无非是针对精英大学的要求而去。一些大学的录取人员明确地说,他们要看申请者在社区服务方面的创造精神。美国的一些高中,甚至把社区服务当作毕业的一个条件。一大批组织暑期计划的公司也应运而生。参加一个暑期计划,到发展中国家当义工,常常消耗一个学生7000多美元。而这个钱不少是这些孩子自己打零工挣来的。一家大学申请咨询公司的负责人对申请者提出的建议是:上完高一要去当实习生,一年至少打100个小时的义工,并且要有“真正的工作”经验,比如在主要的投资银行或国际知名的博物馆工作过。如果这还不够,那就要去墨西哥10周或到亚洲旅行。
  暑期计划毕竟很短,有时不足以建立惊人的履历。这就使“空缺年”计划大为流行。关于“空缺年”,笔者过去有所介绍,就是学生在高中毕业和上大学期间,打一年义工,从事社会服务。美国的孩子想进的大学没有进去,就相当于中国的孩子高考落榜。在中国高考落榜后,要复读,要继续背那几道题。这些美国的孩子,则跑到贫困社区志愿服务,或者到国外旅行,开开眼界,使自己变得更有竞争力。哈佛大学录取与奖学金部的院长菲茨西蒙斯(Williams Fitzsimmons)承认,有时经过这一年,同样的学生就变成一个更理想的录取候选人。
  努涅斯(Cris Nunez)本来就读于新罕布什尔的大名鼎鼎的精英寄宿学校Phillips Exeter Academy,但因为吸毒被学校开除,2004年申请了9所大学全部落选。结果,他花了10个月的时间,到阿拉斯加为红十字会工作,证明自己成熟了起来。结果,2005年再度申请时,原来拒绝他的芝加哥大学录取了他。不过他决定去Swarthmore College,一个头一年没有申请、但在本科教育上更有声望的学校。佩布莱斯(Mariah Peebles)则是个无可挑剔的高中毕业生,顺利被哈佛大学录取。但是她已经被紧张的学校生活弄得对读书没有胃口,于是决定推迟入学、先参加一年的海外课程:在法国的一个家庭学习法语,到墨西哥学习帆船驾驶,最后到秘鲁的学校和印度的孤儿院做义工。
  可想而知,能够干这些事情的,大多是来自富裕家庭的孩子。他们花得起钱,当然比穷孩子有优势。不过,话说回来,他们花钱积累的这些经历和训练,大多数是在为下层社会提供服务中完成的。一些最热门的暑期计划,就是组织他们去发展中国家扶贫。所以,尽管目前的大学竞争对富家子弟有利,但这些富家子弟只有通过接触和服务下层来培养自己才能有竞争力。两年前,美国最高法院作出裁决,容许大学录取时考虑种族因素、照顾少数族裔,这就更加给富裕的白人学生带来了压力。一位Amhirst College的录取人员公开说:“如果你来自弱势家庭,艰苦奋斗,即使SAT分数低一些,我们也可以考虑给你机会。如果你是来自富裕家庭,已经在生活中获得了一切能够获得的机会,那么高分本身并不能说服我们再给你一个机会。”所以,精英家庭的孩子想胜人一筹,就得加倍努力。用一个学生的话来说:“你不是橄榄球明星,不是少数族裔,你和我们一样,是一个上私立学校的蓝眼睛的白孩子。你得想办法让人家觉得你特别才行。”
  随着大学教育受重视,入学竞争也愈演愈烈。美国的大学入学申请不像我们的高考,除了要SAT的成绩外,还要求学生提交带有自传色彩的文章、简历、社会活动、特长、成就等材料。有钱的家长,会花上2万美元以上请人咨询、包装自己的孩子,没钱的家长,也常常赤膊上阵,帮孩子编写申请材料。申请大学,已经演成一场军备竞赛,各方不断加码下赌,远远不是一个孩子自己处理的事情。
哈佛风暴
  2005315,哈佛大学文理学院的教授们对自己的校长萨默斯(Lawrence Summers)投了不信任票,把哈佛这一世界第一学府推向了危机。
  危机的起源,是萨默斯年初在一个会议上就女科学家为什么少的原因提出了三个假设:第一是性别歧视和社会压力;第二是大多数妇女也许难以承担一周80个小时的工作量;第三是男女之间也许有某种先天不同。
  此言一出,举世哗然。萨默斯的第三个假设马上被断章取义地提出来,被指责为性别歧视,女权主义者纷纷对之进行讨伐。萨默斯反复道歉,并且公布了讲话的全部内容,但仍然难平众怒。让他辞职的呼声渐起。这也是315文理学院教授们开会投票的缘起。
  不过,萨默斯虽然触犯了许多人,但他的支持者也不少。一些最激烈地倒萨默斯的人士,在投票前也仅仅指望制造出一些事端,引起世人之注意,并不真觉得能够通过不信任案。媒体也没有把这次会议太当真。就是提出不信任案的教授J.Lorand Matory,也只预期有30%的教授支持他的不信任案。但结果是不信任案以218票赞成、185票反对、18票弃权的明显优势获得通过。文理学院虽然仅仅是哈佛10个学院之一,但却是哈佛的核心。本科生学院和传统的博士生研究院都归属文理学院。文理学院的教授,几乎占哈佛教授人数的一半。这些教授带头出来造反,无疑是对萨默斯的致命一击。同时也表明,哈佛教授和萨默斯之间的冲突,远远不是因为他就女性科学家少的问题提出了一个假设。萨默斯走到这一步,显然有更深刻的原因。从个人层面看,他年轻气盛、恃才自傲,在文人相轻的知识分子圈内,容易引起嫉恨;从政策方面看,他经营大学的方式,越来越背离教授治校的传统,威胁着教授们的权力,使大学越来越像个企业,把自己变成一位独断专行的企业总裁。
  我们不妨先考察一下萨默斯其人,再述其政。
  萨默斯是个才能卓越又一帆风顺的学界领袖。他195411月出生于纽黑文。1975年在MIT获得科学学士学位,随即到哈佛经济系攻读博士。但博士论文还没有写完,就在1979年当了MIT经济系的助理教授,时年仅24岁。1982年,他升为副教授,并拿到了哈佛的博士。次年,年仅29岁、刚刚拿了博士学位才一年的萨默斯,就成了哈佛历史上最年轻的终身教授之一。1987年,他刚刚33岁,就成了哈佛的政治经济学Nathaniel Ropes讲座教授。同年,他又荣获国家科学基金会颁发的Alan.T.Waterman奖。此项奖本是美国国会设立,旨在奖励那些在自己的领域中作出原创性贡献和重大发明的年轻科学家。经济学显然很难列入传统的科学学科,萨默斯则异军突起,成为历史上第一个获得该奖的经济学家。1993年,他又获得John Bates Clark奖章。这个奖章两年颁发一次,专门奖励40岁以下的经济学家。许多该奖章的得主,后来获得了诺贝尔奖,所以有人甚至戏称该奖是诺贝尔奖的“青年组”。
  可以说,在40岁以前,萨默斯除了拿诺贝尔奖外,已经荡平学术界。但他绝对不是个安心书斋生活的教授。1991年,他向哈佛告假,到华盛顿担任世界银行的发展经济学主席和首席经济学家。1993年,他成为克林顿政府的财政部副部长。1995年,当时的财长鲁宾把他提拔为代理财政部长。等鲁宾辞职后,他于1999年荣升财长。
  在美国政府中,财长可以说是内政方面最重要的职位。美国建国之初,第一任财长汉密尔顿实际上领导的就是一个内阁,手下的人比其他联邦政府部门的人手全加起来还多得多,让当时的国务卿杰弗逊嫉恨得要死。萨默斯领导的财政部,指挥着15万联邦雇员。也正是他,帮助克林顿把国家债务还清,并且创造了财政盈余。等他完成任期时,荣获财政部的最高荣誉--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奖章。
  也正是有在学界、政界这样辉煌的业绩,当200171日萨默斯被哈佛大学董事会选为第27任校长时,哈佛内外对他普遍看好。哈佛无疑是世界第一名校,人才济济、财大气粗、势可敌国。不过,也正因为如此,哈佛的既得利益盘根错节、固步自封,美国高等教育的诸多问题,都在哈佛有所体现。比如分数膨胀、课程过时、学生来源越来越集中于富裕家庭,等等。自“二战”以后,美国的大学校长从立场鲜明地表达对社会和教育的看法的社会意见领袖,变成几乎不得罪、掩盖个人意见、埋头募捐的筹款人。所以,治理哈佛这样的学术重镇,既需要崇高的学术权威,又需要高超的政治技巧,更需要敢想敢干、敢于突破传统校长的行为规则的勇气。能满足这些要求的,除了萨默斯几乎再找不出第二个人来。
  萨默斯上任后,马上就表现出与众不同的政风,直来直去,敢于和既得利益碰撞。然而,也正是因为如此,他频频给自己惹下麻烦,最终陷入了自己的人格陷阱。
  他首先引起全国注意的,是和哈佛的黑人教授韦斯特(Cornel West)的冲突。韦斯特是非同寻常之人,他是哈佛大学仅有的十几位校级教授之一,著作等身。同时,他的声望早已经超出了学术圈,成为社会明星,在学术之余,从音乐到政治,无所不干。他在哈佛上课,从来是学生爆满,据说打分也颇为松宽。在萨默斯看来,韦斯特也许集中代表着哈佛的许多问题。比如,哈佛的分数膨胀严重。2000年竟有91%的毕业生拿了honor,成为优秀毕业生。真正出类拔萃的学生,靠成绩反而看不出来了。另外,哈佛的教授常常是社会明星,一旦拿到终身教职,就常常周游世界,参加各种活动,忽视本校的教学。更有些不务正业,搞些流行的东西。所以,萨默斯特别约见了韦斯特,要求他带头治理分数膨胀的问题,同时多从事一些严肃的学术活动,火爆的韦斯特勃然大怒,立即中断谈话,扬长而去。
  但这仅仅是危机的开端。韦斯特和几个从事黑人和非洲研究的同事,认为萨默斯不仅对韦斯特不恭,对他们的整个学科也不恭,纷纷扬言离开哈佛。哈佛的对手闻风而动,立即向这几位教授示好,结果不仅West去了普林斯顿,其他的教授也另谋高就。本来一个在世界领先的领域,由此受到沉重的打击。这次提出对萨默斯不信任案的,也正是从事非洲和非裔美国人研究的人类学家马托雷(J.Lorand Matory)。可见萨默斯和非洲及非裔美国研究集团的冲突,已经根深蒂固。
  接下来,萨默斯又动用校长权力,否决了两个文科学者的终身教授职位。此事虽然没有引起媒体的风暴,但对哈佛教授的心理影响恐怕不小。美国大学评终身教授,最体现教授治校的原则。一般系里教授会议通过,被评的教授就会获得终身职位,校长很少动用否决权。当然,这方面哈佛和耶鲁有着不同的传统。耶鲁校长的否决权基本不动,哈佛校长则动用得多一些。但萨默斯一次竟砸了两个教授的饭碗,而这两个教授,都是系里教授以压倒优势支持的,这就造成了校长教授们的对立。萨默斯的理由是,哈佛总是雇一些名气大却已经没有创造力的教授。他认为,人的创造力有一定时限,学者一般在成名前是创造力最旺盛的,等成了名、上了年纪时,常常江郎才尽,只能靠吃老本。哈佛不是养老院,要雇的是正当年的教授,不是躺在过去的名声上吃饭的教授。这两位教授,都过了50岁,恐怕已经过了创造期。
  但是,诚如一些人指出,萨默斯恃才自傲,觉得自己29岁就成了终身教授,别人也得像他那样才行。殊不知,学术本身很复杂。经济学、数学等领域的学者成才较早,30岁达到顶峰是非常常见的。但人文、历史学科就不同,常常四五十岁甚至更晚才能达到创造力的顶峰。被萨默斯否决的这两位教授,都正在创造力的盛期。特别是有一位来自东欧,经历比萨默斯这种从校门到校门的学者曲折得多。在萨默斯已经拿到博士、成为终身教授的年龄,人家才刚刚开始读研究院。也正是如此,人家才可能把一些萨默斯所没有的经验和洞见带进校园。萨默斯在自己专业以外的领域使用如此高压的手法,把有国际声誉的哈佛教授的判断力视如粪土,怎么可能让人家对他服气呢?
  更糟的是,他频频放出话来,说终身教授制度可以考虑取消。只有打破了铁饭碗,教授们才不会固步自封,一些改革才能推行。要知道,西方的大学有好几百年的历史,终身教授制度是这一悠久历史的结晶。这一制度,首先保证了教授的言论自由,可以让教授大胆批评社会、批评自己的大学。其次,终身教授使教授免于饭碗之忧,能够以十年磨一剑的精神,潜心于学术。这对一些出活儿慢的人文学科,特别重要。萨默斯是经济学家出身,在他眼里,似乎哈佛的教授就是华尔街的股票分析师,必须在市场上挣扎才能有效率。这就破坏了教授们的基本安全感。
  也正是这几年的长期积怨,如今萨默斯才陷入一个墙倒众人推的局面。要知道,哈佛绝大多数教授是男性,不是激进的女权主义者。他们的职业就是在自己的领域提出各种假设,这些假设有些被证明是对的,有些被证明是错的。他们绝对不会仅仅因为萨默斯在一个不对外公开的会议上提出了一个对女性的假设而如此兴师动众。他们真正的怨恨,是萨默斯傲慢无礼,不把教授当学校的主人来礼遇,而当仆人来恫吓;而且自以为是,常常跑到自己的专业以外自作聪明,觉得别人都是白痴。
  更重要的是,大学是一个学者共同体。大家术业有专功,彼此尊重,谁也不要觉得自己比人高出一头。哈佛、耶鲁这样的名校,当然不是个个教授过硬,有许多平庸之辈在那里混饭吃。但是,这些学校的许多教授,都是在自己领域中的顶尖学者。再大的名校,也要靠这些人吃饭,再优异的学术领袖,也不能出了自己的领域和这些人较劲儿。萨默斯犯的最大错误,是有意无意地把自己摆到了一个教训人的地位,处处树敌,破坏了校园的和谐气氛。在制度上,他对哈佛最大的威胁,是要像经营企业一样经营大学,自己当总裁,居高临下,以老板的高压手段执行他的政策。这是大家都怕的,也是最恨的。
  萨默斯另外一个毛病,就是喜欢摆脱校长的身份,以一个超级学术明星的派头,随意发言。比如这次关于女科学家的假设,有论者称他自以为是地扮演苏格拉底的角色,要以挑衅性的问题激发大家的学术想像力。不过,苏格拉底是个没有任何公共职务的人。他当年在雅典街头频频向人提问,一个基本预设,就是大家都是愚众,不知道自己在讲什么,需要他智力上的刺激。最后,愚众受不了被他羞辱,经过审判把他处死。现在哈佛教授做的事情,多少类似对苏格拉底的审判。不过,哈佛的教授们自有他们的道理:这里是哈佛。天下不是就你一个聪明人,如果你觉得我等都是愚众,你最好卷铺盖走人。在世界最高的学府中,最不缺的就是智力的君。
  萨默斯在这方面,多少像他的前任、美国的第一任财长汉密尔顿。汉密尔顿被称为“美国政府之父”,不仅一手创办了联邦政府,而且创办了美军、海岸警备队、金融机构。现代美国的成功,几乎都可以追溯到他的设计。但是,这样一个智力超强的人,性格太烈,又主张强有力的总统、集权的联邦政府,引起了其他社会力量的普遍恐慌。萨默斯同样智力过人,要坚决地使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以高压手段推行自己的政策。结果使别人觉得丧失了权力,使他成为校园中的众矢之的。
  萨默斯自年初失言后,渐渐明白自己的错误。他虽然是哈佛出身,毕竟在哈佛执教不足十年,对在哈佛充当领袖的游戏规则并未参透。他的恩师、前财长鲁宾,他的前老板克林顿总统,都在调教他如何应付这样复杂的政治局面。他这两个多月,放下了架子,反复表示虚心学习,一再道歉。在不久前的一个学生家长会上,一个家长站起来说:“人们都说你是混蛋!”他则谦卑地说:“大家可以这样说我,但请一定不要彼此这样说对方。”但是,这些姿态,似乎已经为时太晚。在教授会议上,为中国读者熟悉的汉学家、《叫魂》的作者孔飞力,一再试图阻挡不信任案的表决,称萨默斯有成为一个好校长的潜力,但是这样的努力被轻易击败。
  萨默斯的职位,是由哈佛董事会决定。这个董事会中的校董,大部分都是他拉来的。其中包括他的恩师鲁宾。在这场持续了近三个月的风波中,董事会一直明确支持萨默斯,并且在不信任票的结果公布后,再次表达了对萨默斯的支持。教授会议不是议会,教授投票只有象征意义,不具法律效应。
  然而,美国的大学一向讲究“教授治校”。教授对校长失去信心,校长就有大麻烦。在一个世界级的私立大学,教授对校长投不信任票还是前所未闻的事件。萨默斯不辞职,这场危机很难轻易化解。董事会可以坚持自己的主张,教授对立。但是,没有教授的支持,哈佛就会面临三大很难承担的风险。
  第一,董事会硬挺萨默斯,造成校园分裂。最直接的结果,就是损害哈佛的公共形象,影响哈佛的募捐活动。像哈佛这样的私立一流大学,经费主要靠校友的捐助。如果校友对学校丧失信心,不肯给钱,就会从根本上影响哈佛的竞争力。特别是哈佛、耶鲁和普林斯顿这三大名校,孰优孰劣仅在毫厘之间。这样的危机不能及时化解,哈佛就可能被人超过。
  第二,董事会与萨默斯站在一起,更加强化了哈佛企业化的形象。华尔街的企业总裁自己召集人马组成董事会,再由这个董事会决定给自己加工资,置企业利益于不顾。这样的形象一旦形成,哈佛的长远利益就会受到致命的打击。董事会虽然权力甚大,但必须说服教授、使萨默斯重新获得信任。否则,这个游戏是玩不下去的。
  第三,萨默斯雄心勃勃,制定了一系列改革措施。特别是最近文理学院的课程改革正准备提交教授们讨论。现在的冲突,则使这种讨论变得几乎不可能。一系列改革都会拖延。萨默斯构想再好,教授们怨声载道,任何改革也难以推行。所以,萨默斯现在虽然还是校长,其权力比起刚刚上台时已经削弱了大半。一个没有权威的校长如何治校?这是哈佛早晚要面对的难局。
  简而言之,这场争斗,表面是女权,实质是哈佛要继续成为一个学术共同体,还是转化为一个跨国公司。萨默斯的企业总裁的风格,已经被哈佛的教授们所拒斥。
MBA的社会史
   到了2001年,一些顶尖学校的MBA也找不到工作。记得那年作为毕业送别,笔者请一位朋友到中餐馆吃饭。她把她刚刚从耶鲁毕业的MBA男友也带来。饭局结束,这位“崭新”的MBA顺手摸起一个幸运饼干,打开看里面字条对自己命运的预测。想不到,这种一般只会捡好话说的条子上竟写着:“抱着最好的期望,做好最坏的准备。”他看罢一脸阴沉,大家不欢而散。原来,毕业了已经有一个多月,他的工作还没有影子。
  这还不算完。紧接着而来的,是“安然”在丑闻中倒闭,引起华尔街的金融大地震。一大群MBA,包括哈佛商学院的MBA、“安然”前总裁斯基林(Jeffrey Skilling),被送上了公众的审判台,成为过街老鼠。
  那些管理学院都在干什么?它们没有教给学生有用的技能,更没有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和道德标准。人们纷纷兴师问罪。在公众的质疑之下,MBA开始了改革。哈佛商学院要求学生在传统的课程之外,必须修一门“领袖、管理与责任”的企业伦理课程。耶鲁商学院则在“安然”丑闻之前,就扛起“在社会责任感中做生意”的大旗,注重“社会经营”而非狭隘的企业经营,鼓励学生服务于非营利机构。事实上,一些企业总裁也越来越注重经营一个更好的社会而非仅仅是管理更好的企业。比如安德森(Ray Anderson),美国最大的地毯公司InterfaceInc.的总裁,在读了《商业生态学》一书后成为环保主义者。他领导的公司投资2500万美元进行废物回收和利用,而且帮助其他公司做同样的事情。Rocky Mountain Institute则进行节能车的开发,把自己的知识产权免费送给任何希望利用自己的技术的汽车制造商。更不用说许多企业大力支持社会公益,许多MBA致力于非盈利组织的社会服务事业。
  然而,MBA毕竟不是一个道德学位。道德是要从小培养的。家庭、社区、中小学乃至大学教育是培养一个人的道德品性的关键。商学院应该指导学生理解企业行为的社会后果。但其面临的最大的挑战,还是如何传授企业所需要的技能。
  在这方面,MBA的危机实际上是企业和大学传统上价值冲突的再现。在19世纪末,美国的经济开始领先于世,高等教育界也野心勃勃地要建造“世界一流大学”。“实干家”(practicalman)与“无用的书”(uselessbooks)之间的对立日益突出。当时美国的大学,集中于希腊、拉丁的古典教育,目标是培养上流社会的品位和德行。但在实际生活中,工业化、城市化突飞猛进,需求大学里不教的实用技能。新兴产业给年轻人提供了绕开哈佛、耶鲁的进身之阶,美国版的“读书无用论”大为盛行,大学开始招不上人来。1889年,一个银行家公开宣布,他绝不录用任何大学生。这颇令人想起最近国内用人单位拒绝考虑北大、清华毕业生的事件。
   不过最著名的,还是工业家卡耐基对大学的抨击:“大学生学了一点在遥远的过去发生的野蛮和琐碎的争吵,或者试图掌握一些已经死去的语言。他们的知识仿佛是用来适应另外一个星球上的生活,而不是这个星球的实业。未来的工业领袖应该得到良好的学校教育,学到对他们未来成功必须的知识。”
  但是,许多人同时指出,理论性、研究性的MBA教育,已经彻底转化了美国的企业管理。没有这样的教育,如今的华尔街就不可能照常运行。事实上,美国现在的商学院系统,是在1959年福特和卡耐基基金会的两个划时代的报告的刺激下诞生的。那两个报告,对于当时训练企业管理阶层的所谓“贸易学校”系统的质量提出严重的质疑。那些学校的教育,很少以研究作为基础,没有理论,完全靠经验,这些学校等于是让大家集中当学徒,小的向老的讨教,陈陈相因,适应不了瞬息万变的管理时代的要求。
  如今科技和产业更新日新月异。回到“贸易学校”的经验教育时代,放弃理论研究,无疑将使MBA的训练更缺乏前瞻性。事实上,许多雇主反映:现在的MBA学生有良好的分析能力,这反映了MBA教育的优势。但问题是,仅仅有这样的经营分析能力,已经无法应付现代企业的运行。MBA需要自我革新。
  现在的MBA所缺乏的技能,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领导一个团队的沟通、人际交往和励志技巧;第二,对具体的专业科技的掌握。
  这两项技能,过去对于一个MBA来说无关紧要,现在则成为成功之必须。这里的缘由,在于美国社会已经从“管理时代”转化为“创造时代”。
  所谓“管理时代”,建筑于企业庞大的规模和复杂的运营上。上万甚至几万的员工,众多的部门、瞬息万变的市场、产品不停的更新换代,再加上企业之间的兼并、海外的竞争、资金的流动等等,对管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那时并不是说不“创造”,但就大多数员工而言,工作是按部就班的。职工一辈子常常为一个企业效力。管理、设计(包括技术开发)和生产部门是分开的。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界线一清二楚。
  但1990年代以来,经济和社会都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进入了“创造时代”。这个时代的一大特性,就是所谓“创造阶层”(Creative class)的产生。据地域经济学家理查德·佛罗里达(Richard Florida)的研究,这个阶层人数高达3800万人,占美国劳动人口的30%以上。社会学家保罗·雷(Paul Ray)和心理学家安德森(Sherry Ruth Anderson)的研究则称,自1960年以来,已经有26%的美国成年人,即5000万人口,改变了他们的世界观,成为“文化原创者”(Cultural creative)。虽然这两项研究标准不同,界定的对象却大体是同一群人。这些人的一大特点,是其对企业的独立性。他们受了高水平的教育,充满了创造力,自信自己能够创造自己的职业,而不是在别人创造的职业中就职。大到GOOGLE的创建者,小到一般的教师、医生、律师、设计师、工程师,都属于这个阶层。他们不会被一个企业终身雇用,流动性非常大,到处寻找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的地区安家,在能够发挥自己创造力的单位就职。他们还特别强调工作中的“卷入”和“亲验”,即自己提出创意,自己操作实施,使这个创意最终实现为具体的产品,对生活产生影响。他们要自始至终地亲身卷入一个理念变成现实的过程。
  如今MBA还硬的,全美只有哈佛、斯坦福、芝加哥、宾夕法尼亚、哥伦比亚、达特茅斯、耶鲁等前1020名顶尖的商学院。跨国公司招募的MBA,在世界范围内主要也不过集中在30个一流商学院之中。根据《金融时报》的调查,美国前10所商学院2001年的毕业生,在毕业三年后挣的平均年薪接近15万美元。在19992004年期间,经济虽然不景气,但这些商学院的MBA平均年薪还是上涨了138%。他们仍然是天之骄子。
  但是,全美排名第50100的商学院的MBA,就不那么运气。他们毕业三年后的平均年薪低于9万美元。这虽然是不错的收入,但看看读MBA的投资、毕业后留下的债务,就不能简单地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了。最糟的是四流的商学院。那里的MBA,毕业找到个管理的饭碗就算不错了,因为如今蒸蒸日上的网上大学提供的MBA毕业证书,都可以和这些四流的MBA竞争。一份2002年发表的研究甚至认为,没有证据表明MBA教育和事业成功有直接关系。
美国人有病
  美国从一个蛮荒的殖民地,一跃成为史无前例的世界帝国。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美国的成功?最新的一个结论是:美国人有病。
  这个病的学名叫“轻症躁狂”(hypomania),是一种与抑郁与狂躁交替的躁狂症的温和形态,表现症状是过多兴奋、精力过剩,所引起的问题是压抑、身心交瘁、用药过度、婚姻关系破裂。不过,这一症状,如果不接着发展,却能激发一些优良品性,如大胆无畏、敢于冒险、自信、想像力丰富、富于创造性等等。这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成功的基本品性。美国人得这种病的人多,国家就发展得快。
  加特纳发现,许多对美国人性格的描绘,如精力充沛、动力十足、近乎愚蠢的乐观主义、企业精神、宗教狂热、傲慢自大、救世主的情怀等等,都和“轻症躁狂”的症状重合。其中最基本的特点,就是极度亢奋的情绪。这种情绪发作起来至少可以延续一个星期,患者在此期间觉得自己就是宇宙的主人,觉得自己了不起,并忘我地投入到工作或寻欢作乐之中(其中包括过度追求性生活导致婚姻破裂)。这实际上类似一种癫狂性抑郁症的初期症状。不过,不像一般的癫狂症患者那样陷入发疯和抑郁而不能自拔,“轻症躁狂”的患者常常能够经过这段狂乱后自我恢复。
  为什么美国人患此病的人最多?首先,美国是个移民国家。那些敢于冒险离开故乡,到一个举目无亲的新大陆来的人,多是些焦躁不安、喜欢冒险创新、对自己的现状极度不满、敢于反抗压抑自己的个性的社会制度的人。这样的人中,自然“轻症躁狂”特别集中。同时,“轻症躁狂”和基因有关。那些癫狂性抑郁症的患者的亲戚,最有可能成为“轻症躁狂”的患者。所以,说美国是个“轻症躁狂的国家”,恐怕并不过分。
  哥伦布的不安分,是举世闻名的。这个热那亚纺织工匠之子,根本在父亲的作坊里呆不住,自学了拉丁文,以求掌握航海知识。同时又自学西班牙和葡萄牙文,为周游列国作准备。当时,通往东方的商路全被热那亚的敌对城市威尼斯垄断。当时的书上,也都极尽其力夸张东方是多么遥不可及。哥伦布却突发奇想:既然地球是圆的,那么从东面去东方的路越远,岂不说明从西面通往东方的路越近?!他凭自己那点土知识,算出从大西洋上的加那利群岛西进到日本只有2400海里(实际上是10600海里,他夸大了东路的距离,又低估了地球的尺寸,才有这么个荒唐数字),并以此跑到葡萄牙王室要钱。当时最有航海经验的葡萄牙人,比他懂得多多了,一看就知道这简直是愚不可及,拒绝了他的远洋计划。但他不善罢甘休,最后鬼使神差,糊弄了西班牙王室,美洲才被发现。更奇的是,他本来是想找印度才意外发现美洲。当明明知道自己发现的地方不是印度时,他几乎指鹿为马地将之命名为西印度,称印度再往东方走一步就到。现在如果要有一个人在我们面前像他这样表演,我们肯定说他精神不正常。但是,他的精神要不出毛病,今天的美国还不知道在哪里。
  美国的“建国之父”之一汉密尔顿,是个典型的有自杀倾向的“轻症躁狂”。他本是来自西印度群岛的私生子,一路奋斗,二十几岁就成了华盛顿最得力的助手。但是,他在华盛顿的帐下坐不住,一天到晚想上战场寻死,甚至和华盛顿公开翻脸吵闹(这大概也是美国史上惟一一位敢冒犯圣灵般的华盛顿的)。后来他四十岁出头,和当时的副总统决斗而死,也是其性格使然。但是,就是这样一个疯狂的人,几乎一手创立了美国政府,被称为“美国政府之父”。从联邦政府、美军、海岸警备队、乃至包括华尔街在内的现代金融体制,都是这么一个人在三十几岁以前一手奠基的。没有一种癫狂的状态,这样的成就简直就不可思议。后来的工业家卡耐基和福特,也都有类似的品性。卡耐基十几岁时不过是个送电报的报童,但因为博闻强记,掌握了当时费城的大部分通过电报传送的商业信息。他白天打工,晚上自学记账,甚至凭打电报的键盘声音破译电文,精力旺盛得像个小疯子。福特则以缺乏耐心闻名,觉得世界总是跟不上他的车轮,这也成了他成功的秘诀。总之,这些人都是精力过剩、脾气火爆、极富有侵犯性。没有他们的疯劲儿,美国也就不成其为美国了。
  美国如果有什么特异之处的话,那还在于其制度和文化对这种“轻症躁狂”患者有所宽容,使之尽其才;同时又对之有所控制,使希特勒式的狂人无法得势。
上大学难过当总统
  布什一直被其政治对手丑化为弱智总统,其中一个根据就是他的大学成绩。1999年《纽约人》公布了布什在耶鲁大学的成绩单。他头三年的累计平均成绩是77分。第四年的成绩不按百分算,但也是在大致相当的档次上。布什竞选时公开承认,自己当年是个C学生。
  相比之下,同是耶鲁出身的克里,则被人们视为优等生,虽然他的成绩究竟如何一直是个秘密。美国社会对个人隐私保护非常严格,你不签字同意,谁也别想看你的成绩单。克里当年毕业申请进入海军时,提交了自己的大学成绩。但他一直拒绝签字让海军公布自己的档案。上个月他终于签字授权公布了这些档案,其中大学成绩单给公众带来不小的震撼。从这个成绩单看,克里和布什的大学成绩几乎相同。克里四年的累计平均成绩是76分,和布什同属典型的C学生。
  不过,大学学业上的失败,并挡不住日后的成功。死读书的学生不一定是最好的学生。这一点在克里参加海军后很快得到了证明。他在描述自己为参加海军进行的准备时提到,他有许多航海训练,包括驾船、潜水、步枪射击、救生等等。这些和飞行一样,都是课外的贵族游戏。但在海军里,就比什么地质学、政治学、历史等等科目更派得上用场。所以,他很快就在海军选拔学校(Navy Candidate School)中成为顶尖学生,后来在越南指挥巡逻艇,英勇异常。
  克里的另一个特点,是能够让人记住他。耶鲁的退休历史教授Gaddis Smith教过布什和克里。但他在最近的电话采访上说,他对布什没有特别的记忆,但对克里的记忆却是活灵活现。其实克里在Gaddis Smith的两门课上,分别拿了7179分。当记者告诉Gaddis Smith他当年给克里的分数时,Gaddis Smith还略感意外:“噢,我可觉得他是个好学生呀。这两个分数确实不怎么样。”不过,他坚持认为,他当年是个非常严格的老师,如今则是分数膨胀的时代。把他的分数换算成现在的分数,至少要加10分才行。
  即使是加10分,也不过是八十几分的成绩,属于B。如今的一流名校,大部分学生的成绩都是A。现在拿B,实际上还是中等以下的学生。笔者自己在耶鲁当助教(TA)时给学生打过分。每个教授掌握的口径不同,不过,总的来说打分很宽松。许多学生为了个B难受很长时间。C几乎快绝迹了。另外,一些教授对是否有分数膨胀也提出异议。他们认为现在的学生水平就是比过去的高。过去上哈佛、耶鲁,有钱有势就可以,如今则要SAT的高分,竞争白热化。分数是跟着竞争涨上来的。
  不管孰是孰非,克里和布什,大学的学业都非常平庸,这恐怕是不争之事实。笔者大学的一个同事,读法学院时还和克里同班。他骄傲地告诉我,他当年比克里表现好多了,同时又加上一句:比他好没有什么大不了。
不过,学术上的失败并没有对这两位政治精英日后的生涯产生明显的影响。特别是克里,“越战”后二十几岁就显山露水,成为政治新星,以后一帆风顺,2004年几乎当了总统。说布什当总统是靠老子还有几分道理,但克里日后的成就,和其父亲没有直接关系。而且,美国的政治家,几乎没有人敢吹牛自己在大学时如何优异的。克林顿那样读书也聪明的人是多年不见的异数。学术表现和政治才能,似乎有些风马牛不相及。怪不得美国从来没有人为当官读博士。相反,读博士一般表示你不想当官,除非一不留神成了基辛格或莱斯。即使是这两位,也是官僚而非政治家。他们不是靠民选上台,而是靠选上的人来任命。鲍威尔是西点军校的优等生,但就是死活不选总统,似乎优等生与政客有些格格不入。
仔细分析,优等生和民选政治家至少在形式上是不相容的。优等生靠上面的权威给自己打分,从来不会到处游说,给自己拉分数。所以,优等生像基辛格、鲍威尔、莱斯那样,等着被上面一个权威任命为高官,是顺理成章的。民选政治家则不同。他们最大的本事,不是功课好、干什么都在行,而是和人家相处得好,用我们的话来说,是能混,最后让大家都跟他们走。这套本事,课本上没有教,读书也读不出来。克里、布什的许多功课优异的同班同学,都成为学术界的领袖,但染指政治的才能一点也没有。话说回来,让克里、布什回来读书,怕是比当总统还难。
  现在的问题是,克里和布什,是否是最后一代获得政治成功的草包学生?过去的世道不同,一个报童可以爬到记者的位置,甚至成为大记者;一个股市上的听差可以混到交易所的老板。同理,一个“不学无术”之士,搞起政治来可以头头是道。如今精英主义渐渐统治美国:小报童成不了大记者;股市上的听差只能当听差。爬到高位的,多是经过激烈竞争而从精英大学毕业的优异之士。换到今天,克里和布什,怕是谁也进不了耶鲁(布什不也就只能把一个女儿塞进去吗)。况且如今的耶鲁也不像过去那么好混了,因为学术上要求还是高了。布什在耶鲁讲演时开玩笑,说那些拿C的学生“也能当总统”。问题是,耶鲁校园已经找不到他那样的C学生了。这不是说以后草包学生在政治上没有出路,而是他们更不好混了,因为大学一关,就会把许多人“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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