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中文里,特别是口语里,“时髦”和“流行”似乎是同义词。不过,译成英语时,仍要费点斟酌,因为对应的单词在英语中意义有别。
“时髦”直译,应是英文 fashionable——由贵族、明星、名流等的服饰和风度所形成的一种标准,带有高档、开潮流之先的意味,同义词是 stylish,trendy。“髦”者,长而顺的毛也,毛中之髦就是人中之杰。《诗经·小雅·甫田》说,“攸介攸止,烝我髦士”,就是讲田里的好收成要送给有本事的人。“时髦”的中文原义就是一时俊杰。“流行”的直译则相当于英文 popular,与“人民”(people)同一词根,指的是被大众的多数所接受、所选择,同义词是 prevailent 。
打个比方讲,前一阵发生移民青少年骚乱的巴黎是时髦,大街上找不出两顶相同的女帽;缺心眼的美国佬则是流行,现在冬天到了,就是富人聚集的滑雪胜地里,穿得也都是中国制造的羽绒衣。
当然,“时髦”与“流行”往往有密切联系。“宫中好细腰,四方多饿死”。这里“好细腰”是时髦,“多饿死”则是流行,整句话说的是时髦带动了流行。本来,时髦和流行都是做人的心理需要。“时髦”更倾向于建立自己独特的ID,是人的个性,说明你生而为人为何恰是“这一个”,什么是你所独有而众所皆无,比较有创造性;“流行”则是追求合群,是人的社会性的反映,说明你属于哪一类人,比较有适应性。
真能开风气之先的,毕竟是极少数,我们一般做不到。比较现实的,是居于少数时髦天才与广大流行大众之间。比时髦天才慢一步,但比流行大众快一步——个性与社会性的一种适当平衡。
可惜现在是大众媒介和批量生产的时代。少数顶尖设计师的时髦设计,大众媒介一吹捧,立即有人剽窃了大批量生产,转眼变成大街上的流行。时髦与流行之间的空间越来越小,游刃其间也越来越难。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 的皮包够时髦了吧?为了保证其时髦地位,巴黎香榭丽舍的总店里,亚洲来的“血拼”(shopping)女士每人限购两只。但是,如今流行到了香港菜市场里的卖菜老妈子都挎着带LV字样的包,时髦女士再拿路易威登来显摆,人家先问你:真的还是假的?
如此说来,当今只有流行,无所谓时髦了?倒也未必,这大概只是一眼看上去的感觉,特别是男人一眼看上去的感觉。两个上海姑娘张璋和李璃穿着一模一样的 Esprit 时装,男人觉得都漂亮。但是,让张璋自己来评,她可以找出一万种不同:“侬看到伐,伊肩膀格只弯势勿大服贴。练身胚练过头哉,肩膀特粗来。衣裳尺寸式样是一样格,不过勿是每个人赛好做衣裳架子格。”人的天性中毕竟有追求时髦的一面,张璋觉得自己比李璃时髦多了。
上个月(巴黎,2005年10月20日),法国主导,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所谓的《保护文化内容和艺术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The Convention on the Protection and Promotion of the Diversity of Cultural Expressions), 据说是要阻止好莱坞文化不可阻挡的趋势,防止法国人变成美国人。这大概也是男人一眼看上去的感觉。民主党占绝对优势的好莱坞流传过一个笑话。问:布什和本·拉登有什么相同之处?答:两个人都痛恨好莱坞。本·拉登痛斥好莱坞腐蚀了穆斯林的纯洁心灵;布什和他的教徒支持者则经常指责好莱坞“诲淫诲盗”,毒害美国青少年。而布什是被超过一半的美国选民选为总统的。好莱坞尚且不能把美国人都变为好莱坞式的流行,居然有本事抹平最爱时髦的法国人?
真要如此,法国人似乎该反省一下,自己的文化里出了什么问题,连时髦和流行都分不清了。
(2005年11月13日)
“时髦”直译,应是英文 fashionable——由贵族、明星、名流等的服饰和风度所形成的一种标准,带有高档、开潮流之先的意味,同义词是 stylish,trendy。“髦”者,长而顺的毛也,毛中之髦就是人中之杰。《诗经·小雅·甫田》说,“攸介攸止,烝我髦士”,就是讲田里的好收成要送给有本事的人。“时髦”的中文原义就是一时俊杰。“流行”的直译则相当于英文 popular,与“人民”(people)同一词根,指的是被大众的多数所接受、所选择,同义词是 prevailent 。
打个比方讲,前一阵发生移民青少年骚乱的巴黎是时髦,大街上找不出两顶相同的女帽;缺心眼的美国佬则是流行,现在冬天到了,就是富人聚集的滑雪胜地里,穿得也都是中国制造的羽绒衣。
当然,“时髦”与“流行”往往有密切联系。“宫中好细腰,四方多饿死”。这里“好细腰”是时髦,“多饿死”则是流行,整句话说的是时髦带动了流行。本来,时髦和流行都是做人的心理需要。“时髦”更倾向于建立自己独特的ID,是人的个性,说明你生而为人为何恰是“这一个”,什么是你所独有而众所皆无,比较有创造性;“流行”则是追求合群,是人的社会性的反映,说明你属于哪一类人,比较有适应性。
真能开风气之先的,毕竟是极少数,我们一般做不到。比较现实的,是居于少数时髦天才与广大流行大众之间。比时髦天才慢一步,但比流行大众快一步——个性与社会性的一种适当平衡。
可惜现在是大众媒介和批量生产的时代。少数顶尖设计师的时髦设计,大众媒介一吹捧,立即有人剽窃了大批量生产,转眼变成大街上的流行。时髦与流行之间的空间越来越小,游刃其间也越来越难。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 的皮包够时髦了吧?为了保证其时髦地位,巴黎香榭丽舍的总店里,亚洲来的“血拼”(shopping)女士每人限购两只。但是,如今流行到了香港菜市场里的卖菜老妈子都挎着带LV字样的包,时髦女士再拿路易威登来显摆,人家先问你:真的还是假的?
如此说来,当今只有流行,无所谓时髦了?倒也未必,这大概只是一眼看上去的感觉,特别是男人一眼看上去的感觉。两个上海姑娘张璋和李璃穿着一模一样的 Esprit 时装,男人觉得都漂亮。但是,让张璋自己来评,她可以找出一万种不同:“侬看到伐,伊肩膀格只弯势勿大服贴。练身胚练过头哉,肩膀特粗来。衣裳尺寸式样是一样格,不过勿是每个人赛好做衣裳架子格。”人的天性中毕竟有追求时髦的一面,张璋觉得自己比李璃时髦多了。
上个月(巴黎,2005年10月20日),法国主导,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所谓的《保护文化内容和艺术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The Convention on the Protection and Promotion of the Diversity of Cultural Expressions), 据说是要阻止好莱坞文化不可阻挡的趋势,防止法国人变成美国人。这大概也是男人一眼看上去的感觉。民主党占绝对优势的好莱坞流传过一个笑话。问:布什和本·拉登有什么相同之处?答:两个人都痛恨好莱坞。本·拉登痛斥好莱坞腐蚀了穆斯林的纯洁心灵;布什和他的教徒支持者则经常指责好莱坞“诲淫诲盗”,毒害美国青少年。而布什是被超过一半的美国选民选为总统的。好莱坞尚且不能把美国人都变为好莱坞式的流行,居然有本事抹平最爱时髦的法国人?
真要如此,法国人似乎该反省一下,自己的文化里出了什么问题,连时髦和流行都分不清了。
(200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