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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阵太忙,来篇旧文翻新吧∶)
美国《独立宣言》(1776)曰:“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 追求幸福的权利。”美国先贤的豪语,如今在世界各地,都是金科玉律。为了国家统一,越南曾与美国血战十年,但越南建国先贤胡志明先生撰写的《越南独立宣 言》里,开篇就全文引用了这段话。
《独立宣言》所说的三大权利,来自英国政治学家约翰·洛克所说的做人三大自然权力:生命、自由和拥有财产。这最后一项被美国建国先贤改为“追求幸福”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可见那时的理解,哈皮尼斯和拥有财产、物质生活比较丰裕有关。只是两百年来语意变迁,现在的常用说法,比如 Money can't buy happiness,显然是将“哈皮尼斯”理解为一种感觉,一种心理状态。如果仅指物质生活,哪有金钱买不到的?问题是愉快、伤感等心理状态,往往说来就 来。来了可以表露出来或抑制下去,如要刻意追求,听着总是有点玄。
确实,今天英文里说到“幸福”,早已不是从前“好运”、“造物者保佑之好运”的意思。英语里将“哈皮”当“好运”的用法,现在仍可经常听到。比如,电 视里见到卡特里娜飓风刮过新奥尔良的破坏景象,一个纽约人可能会说:I am happy I was not there。他并不是幸灾乐祸觉得很高兴,他只是说“幸亏我没在那里”。娶个老婆很贤惠,做笔生意发大财,这样的好运是可以设法追求的。但在佛洛依德之 后,渐渐地,“哈皮尼斯”的用法被扩展了。人们今天说到“幸福”,通常都是指一种很 high 的心理状态,至于如何达到这一状态,心理学家都没有定论。
中文“幸福”的含义,也有类似的从好运到心理状态的演变。“幸”原指吉而不凶的好运气;“福”则是祭神的肉,吃后沾了神的光,有神佑之意。陕北老农唱 “他为人民谋幸福”,这里的“幸福”是指幸福生活,而老农的标准只是顿顿有白面馍馍,这是党和政府可以谋的。现在大城市“白骨精”们(白领、骨干、精英) 说自己“一点都不幸福,感觉太太孤单了”,却是指心理感觉。老农的求福份转化为城里人的追幸感,这事谁都帮不了,你就只能“自求多福”了。
美国埃默里大学神经科学教授格雷戈里·伯恩斯前几年出了一本书,《满意:得到真实满足感的科学》(Satisfaction: The Science of Finding True Fulfillment)。 他说:“自然从未说过你必须幸福,自然说你必须学会适应世界”——教授当然不是反对美国《独立宣言》的说法,但他对“哈皮尼斯”的理解,似乎与建国先贤不 同,大概也不认为“追求幸福”是自然权利。教授认为,人的满足感来自对环境的适应过程。满足感并不是幸感,如果幸感是扭腰狂舞,满足感只能算闭目养神。不 过,有了满足感,日子就值得过下去。
伯恩斯将满足感作为一种生理过程来研究。他认为这一过程是由大脑里一个称作纹状体的区域所控制的。当多巴胺和肾脏皮质醇这两种物质在纹状体内产生某些 相互作用时,人就会有满足的感觉。而大脑在接收外界的新奇信息时会分泌多巴胺,人体在感到紧张时会分泌肾脏皮质醇,所以伯恩斯认为导致满足有两大前提因 素:新奇性和挑战度。
上述结论,其实也是东方民间智慧。《聊斋》里有个故事《恒娘》。恒娘中人之姿,远不及二奶,但老公狄生只爱恒娘,二奶仅是摆设。邻居朱氏比二奶宝带漂 亮多了,老公阿洪却偏爱宝带。朱氏向恒娘请教,恒娘教她一个“易妻为妾”法:先让朱氏不打扮不梳妆,苦干家务;待到老公有不忍之心,朱氏突然衣裤鞋袜崭然 一新,又被恒娘教了“秋波送娇”之笑,惊得阿洪“上下凝睇之,欢笑异于平时”;阿洪夜来求欢,朱氏竟说“独眠习惯,不堪复扰”,让他去宝带房里。后来阿洪 干脆天不黑就进朱氏房,赖着不走,“日以为常,竟不能推之使去”。
朱氏赚还男人之后,问恒娘其中的道理。恒娘说,道理就在“人情厌故而喜新,重难而轻易”。这“厌故而喜新”就是新奇性,“重难而轻易”则是挑战度,有 了这两条,阿洪在朱氏房里就感到很满足。同时(但蒲松龄没有意识到),朱氏习媚术而斗宝带,同样也有新奇性和挑战度,想来她也很满足。
幸福感难求甚至不可求,不过,像恒娘、朱氏那样看透了管事的男人都是什么货色并学着适应她们当时的无可躲避的世界,在生活中寻求一定程度的满足,却是可能的。
而且,根据伯恩斯教授的研究和调查,关系密切的女男共同适应新的挑战,平均而言,将使人感受心理上的最大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