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8日星期四

吴澧:人间别久不成悲

南宋词家姜夔,是本人最喜爱的古诗人之一。他曾写过两首怀念所爱的《鹧鸪天》,其中之一云:

姜夔 鹧鸪天 元夕有所梦

肥水东流无尽期,当初不合种相思。
梦中未比丹青见,暗里忽惊山鸟啼。

春未绿,鬓先丝,人间别久不成悲。
谁教岁岁红莲夜,两处沉吟各自知。

写这首诗之前二十年,姜先生客居合肥,在当地有一相好。那时的相好,自然是青楼女子。「人间别久不成悲」,说来真是沉痛。不过笔者对最后一句「两处沉吟各自知」有点怀疑。那另一处的“沉吟”,只怕是痴心词人对女人的美好想像。沙翁《王子复仇记》里有名言:Woman, thy name is frailty(女人,你的名字叫水性杨花)——君在日日说恩情,君走又随人去了。只有我们男人,才能一辈子坚持海深山厚的感情,年年元宵之夜(红莲夜),梦中暗里,重温当初的缠绵。

那么姜先生为什么以为对方也在相思呢?因为古人相信,梦中遇到的是他人的“魂”,是“魂”离开他人的肉体来托梦。所以词人在梦见合肥相好后说:她一定也在想念我,今夜才会来托梦,咱俩是两处沉吟啊。我们现在知道,梦是主体的一种神经网络激发现象,就更觉得姜先生是痴心人了。只有我们男人,才能一辈子坚持如此海深山厚的感情,经常性地引发神经电波再造恋人影象。

负心女子痴心汉,人世间多少悲剧由此而生!

当然,特殊材料制作的女人也是有的。话说十九世纪的美国,有一位名叫埃米莉·狄金森的女诗人。狄小姐花容月貌,而且父母家道殷实,也是当地名门,按说嫁个姜夔似的华裔好老公,象杜拉斯那书(《情人》)里的中国情人所言,“我爱你青春的面孔,我更爱你被岁月侵蚀的容颜”(梦中未比丹青见),则一辈子幸福可期。可是,二十三岁那年,狄小姐随父出游,途经费城,竟然邂逅命中之“他”。不幸使君有妇,而且还是个牧师。两心之间,不但隔着世人的物议,更隔着上帝的威严。也是很多年未曾晤面之后,埃米莉写了一首《殉美》。

殉 美 I Died For Beauty

余光中译 by Emily Dickinson

我为美死去,但是还不曾 I died for beauty but was scarce 
安息在我的墓里, Adjusted in the tomb, 
又有个为真理而死去的人 When one who died for truth was lain 
来躺在我的隔壁。 In an adjoining room. 

他悄悄地问我为何以身殉? He questioned softly why I failed? 
“为了美”,我说。 "For beauty," I replied. 
“而我为真理,两者不分家; "And I for truth, the two are one; 
我们是兄弟两个。” We brethren are," he said. 

于是象亲戚在夜间相遇, And so, as kinsmen met a night, 
我们便隔墙谈天, We talked between the rooms, 
直到青苔爬到了唇际, Until the moss had reached our lips, 
将我们的名字遮掩。 And covered up our names. 

诗中的女子,在形像依然美丽的时候安然死去。她未曾安息,那位命中注定最后必然相见的男人也匆匆赶到。尽管他还是一心向道,但他终于承认,在形而上的层面,女子和他二者如一。虽然分隔在各自的洞穴里,虽然谈的大概是柏拉图式的内容,虽然两人的关系象兄弟好友,但到底可以听到彼此的声音了——直到慢慢退入忘却尘世的永恒,青苔覆盖了墓板上的名字,他们被世人忘却,他们退入了自己的世界。

美国一般人的墓葬,是在公墓里挖一个方坑,放入棺柩,坑上平平地盖一块墓板。家境较好的人家,会在墓前竖一块碑,有的碑上嵌着死者的画像,画像下方刻着名字和生卒日期。当青苔爬到画像的双唇时,它们已经或就要覆盖墓碑上的名字了。

狄小姐写这首诗时,或许也是「人间别久不成悲」了。但是,从一见钟情到仅仅希望在生命与永久安息的短暂期间可以谈些她其实未必那么感兴趣的话——不管听到男人话音时的情景离婚姻和洞房是多么遥远,不顾那男人甚至没有注意到她不惜以死于青春而强加维护的容颜——这两极之间,女子的心里卷过了多少感情风暴!

在美国西海岸眺望那些著名火山,暮色半临,霜意初降,从火山口逸出的热气,在高天寒露中凝成一朵白云,又慢慢飘散。它白得那么温和,一点没有午后阳光的刺眼。但是,你看看那火山口,要炸出这样美丽的残缺,山腹里曾经有过多少岩浆奔腾!

这首《殉美》,很集中地体现了中国古典诗歌较少有的三个特点。一是内敛,非常地内敛。姜夔算是中国诗人里最为内敛的几位之一了,狄金森却比他还要内敛。《殉美》一诗,字面意义上几乎看不出任何情绪波动,深入下去,才觉得蕴藏的感情强烈得令人难以承担。相比之下,郭沫若的“我把你这对乳头/比成着两座坟墓/我们俩睡在墓中/血液儿化成甘露”,就是中学男生发育时的梦遗了。

二是对话的应用。英语文学有悠久的戏剧传统,诗歌本身也有长篇叙事诗的传统,所以英语诗人在短诗中也能熟练地引进对话。而中国古典诗歌的指导原则是“诗言志”,是个人内心的抒发,对话不在考虑之内。文人改写的民间长诗,《孔雀东南飞》和《木兰辞》等,是有对话的;但文人诗词极少见。连《长恨歌》这样的长篇巨制,也只是在最后说「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琵琶行》似乎有对话,其实是歌女讲自己的故事,诗人加几句感慨。

第三就是宗教的影响了。基督徒把死亡看作上帝的召唤。去死者家中向亲属表示悼念,他们往往回答说: He went to a better place。要有这样的超脱,才能自自然然地写出《殉美》的桥段。姜夔也是很超脱的,但毕竟还要感叹老之将至,虽然他写得非常含蓄。「梦中未比丹青见,暗里忽惊山鸟啼」,图画(丹青)已经没有真人鲜明了,而梦中的印象竟比图画还淡,如果不是被「恨别鸟惊心」的啼声惊醒,或许都不知道做了这个梦。当年的深情,如今怎么可能印象这么淡呢?可见人真是老了,「春未绿,鬓先丝」,而且「人间别久不成悲」。而埃米莉却有勇气在衰老尚远的时候一探死亡之秘。而且探得那么坦然,丝毫没有中国女诗人在类似情景中几乎必然会有的怨妇之气。

不过狄小姐不是学院派,她的诗歌,音步和韵脚都很随意。姜夔喜欢自己作曲,但他的创新,在音律上则是出名地一丝不苟。

埃米莉·狄金森五十六岁上因病去世,一生未嫁。

(2004年12月11日初稿,2006年5月4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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