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济大学中文系的王昊轩的博客上,我看到一些这样的句子:“ 魏京生在1996年也得过萨哈罗夫奖。魏京生有句名言"不要说台湾,山东也可独立”。是他访问台湾受陈水扁接见时说的。魏某和陈水扁同流合污,为台独唱赞歌,妄图分裂祖国。自然受到了渴望统一的两岸人民的唾弃。”
这话看起来是说魏京生,细细思量其实是在指桑骂槐骂中国共产党!众所周知,1920年毛泽东先生在《湘江评论》上鼓吹湖南独立,成立“湖南共和国”,这正是魏京生的思想。众所周知,魏京生小时候曾经被江青阿姨抱过(谁认为我造谣的跟我赌钱10000块!),江青阿姨难免灌输一点毛泽东思想给魏京生。所以魏京生的独立思想,实际上是毛泽东思想,是马列主义和中国革命相结合的产物。
王昊轩攻击胡佳的老婆和达赖喇嘛见过面,还说她支持藏独,这实际上是含沙射影攻击毛泽东的话“世界的大国多半瓦解了。……全世界风起云涌,民族自决高唱入云。”中华苏维埃《宪法》第十四条宣称“中国境内的各少数民族、甚至各省都可以独立建国”。中华苏维埃,就是中国共产党。王昊轩同学这种指桑骂槐攻击中国共产党的手段,瞒得了别人,瞒不了我。
王昊轩真的爱国吗?真的维护祖国统一吗?他说:“大家都是汉族,都说同一种语言,为什么不能统一?”可见,汉族,说同一种语言,是统一的理由。那么,饱醉豚想问一句:藏族,维族,蒙族,说不一样的语言,就是理所应当不统一了?可见王昊轩其实是真心支持毛泽东的民族自决立场的,但是为了反共,他不惜把自己伪装成一个爱国者,却攻击和他有共同观点的中国共产党。
王昊轩说:“谁把中国的领土弄缺了一块,谁就是中华民族的罪人。”这话明摆着攻击谁呢?他一定看过1950年的中国地图,也一定看过最近的中国地图,一定知道18万平公里的土地是如何从中国跑到缅甸的,也一定知道黑瞎子岛至今还缺了一块。
王昊轩回复别人的跟帖说:“你别高兴。中国要分裂打内战,大家都要完蛋”,一般人所说的中国内战,众所周知是中国共产党和国民党打的。最后谁完蛋了?谁胜利了?胜利的是中国共产党,完蛋的是中国共产党的敌人!王昊轩把自己摆在中共的敌人哪边,是什么意思呢?“大家”是中共的敌人吗?而且王昊轩很明确给内战做了定性——中国要分裂打内战!就是说这是一场旨在分裂国家的内战,最后把国家分裂成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请问,你王昊轩到底在指责谁呢?
王昊轩说:“ 中国有自己的国情,不适合西方民主。印度民主后分裂了……”
这话让我毛骨悚然!印度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分裂的国家,什么时候开始统一?那是在英国殖民者的通知下才开始统一,那是印度历史上唯一的大统一时期。按照王昊轩的说法,殖民比一个独立而民主的国家好,因为殖民时代的印度是统一的,独立民主以后分裂了。王昊轩的意思,就是中国应该当殖民地国家,而不是一个独立民主的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国是一个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也就是说,反对民主就是颠国家政权。
王昊轩,你要把中国变成“统一”的殖民地吗?你要煽动颠覆中国国家政权吗?你很喜欢恶毒攻击中国共产党吗?你认为汉人就应该统一,而藏人和维族就应该独立,对吗?
请您回答,并为你的话负法律责任。
王昊轩讨伐中宣部的檄文
据说王昊轩先生来到五月花QQ群,有些管理员要踢他,认为应该玩弄他。我觉得玩弄王昊轩其实挺合适,因为他也是一个喜欢玩的,求玩得玩,得其所矣。
牛博网的人智商并不高。很多著名的写手都被王昊轩蒙骗了,以为王昊轩是一个五毛。难怪王昊轩仰天长叹:“天下知音,唯饱醉豚耳!”
作为王昊轩的知音,我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王昊轩反X反XX文章的一些隐晦写法,大家只要掌握了基本的分析技巧,就可以触类旁通。
http://www.bullogger.com/blogs/wanghaoxuan/archives/190624.aspx
王昊轩的名著:《网站删帖并不侵犯言论自由》,表面上看起来是为中国政府的新闻自由排名世界第167辩护,实际上是一篇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的言论自由的战斗檄文。基本思想来源于饱醉豚的网络起义思想。有兴趣的可以查看“网络起义学派”的代表作《为了尊严,网络起义》。
http://rudeyyao.spaces.live.com/Blog/cns!7E520090C448C837!425.entry
王昊轩说:
“本人上网泡论坛也有一段时间了。我在网上发现一个滑稽的现象。经常有网友在自己的帖子被管理员删除后破口大骂:“我发的帖子到哪里去了?这里还有没有言论自由啊?”说这种话网友显然没有弄清楚言论自由的本质。言论自由是人的四大基本自由之首。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被写进了中国宪法。言论自由就是表达个人思想的自由。言论自由同时也包括了创作自由和出版自由。但是言论自由并不是绝对的。它也要受到私人财产权的限制。”
这里王昊轩指出了幼稚的民主愤青的通病:不知道言论自由的真是含义。言论自由不是指私人媒体禁止你发帖,而是指政府禁止你发帖。言论自由是一个描述政府和公民之间关系的概念,扼杀言论自由只是对政府而言的。普通公民手中没有国家暴力,没有监狱警察,他怎么可能限制你的言论自由呢?在人家的地方撒野,是侵犯别人的私权。
王昊轩说:
“我们知道,网站是也是一种媒体。他和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一样属于私人财产。不是人人都能上的公共厕所。所谓媒体是社会公器这句话是错误的。媒体可以是社会公器,也可以不是社会社会公器。这要取决于媒体主人的意愿。”
这实际上是焦国标《讨伐中宣部》的缩写。王昊轩强调的是:媒体应该是私有财产,所有权属于媒体的主人,媒体主人的意愿具有最高的权重。国家、政府都没有任何权利要求媒体主人把这个财产捐献出来当作公器。要求把别人的私有财产变成公器是什么行为?是一种流氓行为。饱醉豚最反对那些要把别人的财产共产掉的人,比如说,我跑到李嘉诚家里,宣告李家的财产是公器,我也有一份,如果你们不允许我从李嘉诚的户头提取200万美金,就是侵犯了我的财产自由,大家会怎么想?或者有一天香港提督曾荫权跑过去对李嘉诚说:老李,最近香港政府需要钱,你的家产被充公了……大家又会怎么想呢?
王昊轩继续阐述他的网站私权论:
“任何由私人开办的网站都有删帖的权力。因为说到底这种网站是网站主人的私有财产。主人对财产拥有支配权。把私人网站和私人住房做个类比,你有吃饭的权利并不等于你可以随便到别人家里吃饭,你在到别人家里吃饭只能是主人允许的结果,主人随时可以取消这种允许。同样的道理,你有说话的权力不代表你能跑到别人家里说话。你能在别人家里说话是主人允许的结果,主人随时能可以取消这种允许。对私人网站来说也同样如此,网站的主人允许网友在他的网站上发表言论,但他仍然是网站的主人,随时有删除他不愿意看到的言论的权力。这并不侵犯网友的言论自由,因为网站的主人不是不让网友说话,而是不让网友在自己的网站说话。网友可以到别的网站发表言论,甚至可以自己开办一个网站发表言论。”
“为什么网友的言论自由要受制于网站主人的私人财产权呢?打个比方说,如果你可以坐在我家里,任我赶你也赶不走的话,我对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租赁权将荡然无存。如果你可以用大喇叭对着我家的窗户不分白天黑夜地喊我厌恶的口号,那么这房子对我还有什么意义?同样的道理,如果我开办的网站上充斥着我不愿意看到的言论,那么我开设这个用来表达我自己的看法的网站还有什么意义?既然住房和网站都是我的私有财产,那就应该由我支配。我的房子里住什么人由我决定,我的网站上发表什么样的言论也应该由我决定。 ”
王昊轩的网站私权论的内容,总结起来有这么几点:
1、网站私有,任何政府和国家政权不得干涉,否则就是违反了《私权法》,可以去状告政府。
2、私人网站删帖,不是侵犯言论自由,国家公器媒体禁止言论,才是侵犯言论自由。这里的国家公器媒体,是指用税收建立的媒体,包括《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之声》等等。
3、限制言论自由不是对个人而言的,是对政府而言的。如果一个国家的宪法规定了言论自由,而政府却禁止言论自由,那么这个政府违宪,因而不再具有执政的合法性。
4、任何私人有自己办网站的权利,被禁止在别人的网站说话,不是言论自由被侵犯。但是在自己办的媒体被禁止说话,或者在自己的媒体被迫按照政府的意思说话,或者在自己的媒体被迫删帖,正如罗永浩每次删帖后给俺们的留言所说的——我们被迫删除——那才是言论自由被悍然侵犯了。
王昊轩强调:“私人网站删帖不侵犯言论自由,因为这是网站主人支配自己私人财产的权力。”他把网站比喻成主人的私人住宅,把网友比喻成主人邀请的客人。一个主人邀请什么样的客人,不欢迎什么样的客人,都是不容侵犯的私权。如果有一个人跑到你家里来,禁止你的客人说话,要你把你邀请来的嘉宾赶跑,要你封住你的客人的嘴巴,要你的网站说他允许你说的话,如果你胆敢不服从,他狠狠揍你一顿,放一把火把你的房子和所有家产烧光。这样的人算什么人呢?
随便问一个5岁以上的幼儿园孩童,都会告诉你正确答案:流氓!强盗!土匪!
那么,在中国,谁会跑到人家的网站,要求站长删掉他不喜欢的话,要求站长封住网友的嘴巴,要求站长赶跑嘉宾,否则就把站长请去喝茶坐牢,再放一把火把网站关掉?
王昊轩没有回答。在这样的环境下,他怎敢回答?但是他的立场已经尽在不言而喻中。
王昊轩独处一室之内……仰观宇宙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在牛博网看到一群信仰民主自由的傻逼……不仅哀从中来……于是披头散发,招摇过市,像一个五毛那样说话,逗逗民主愤青……
饱醉豚见了,哑然失笑:
靠,就你那烂水平,装什么逼的名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