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3日星期三

用民主泡妞并不可耻

等到春暖花开时

    晚上,坐在电脑前,看土豆网上的视频。是香港越剧电影《王老虎抢亲》,小时候看过的。网上只能看到零碎的片段。
    他发来短信,说他生病了,无大碍,已经休息了。我回复,要他明天什么事也别做,卧床一天。我是学医的,看惯生死病痛,不会大惊小怪。他只要注意休息,不必打针吃药,也能很快恢复。有些人病了也舍不得花时间来休息,于是病越拖越长,花的时间反而更多。
    忽然想到,这是今天唯一的联系。

    方才看的那段视频,男扮女装的周文宾被王老虎当作美人抢进府里,与王的妹妹秀英小姐在闺楼相会。古人真是奇怪啊,周文宾与王秀英此前从未见过面,仅仅闻名,就互相爱慕,这比现代人的网恋还要虚幻啊,可是没人说他们荒唐。等到因缘际会,见了面,还好,没有见光死,于是两人定下终身。
    “想像的情爱”。这是台湾服装设计师罗红芝一组服装作品的主题。我一直记得这五个字。太哲理了!世间大部分情爱,其实来自想像。
    周文宾与王秀英的情爱也是来自想像。见了面才得以证实。终身就这么定下了。古人比现代人更有效率。
    现代人,已经没有“终身”可定。有多少的海誓山盟,最后还不是劳燕分飞?有多少的恩爱夫妻,最后还不是离婚收场?结婚自由,离婚自由,不结婚也自由。
    遇人不淑。不谈终身。

    他总是问我,有没有梦见他。我告诉他,我这些天睡觉都睡得很沉,根本就没做过梦。可是他不信,硬说我梦见了他。
    他总是问我,想不想他。我说,想。其实我每天并无多少时间来想他,可我要是说实话,他也不会信的。他就认为我会一天24小时都想着他。
    “天下蛮横你第一”,这是从前别人给我下的结论。但我现在发现,世界上还有比我更蛮横的人。
    他极其蛮横。在我还没有喜欢他的时候,他就把我纳入了他的势力范围。我对他怀有戒心,他却视我为囊中之物。
    有点坏,有点火,有点邪。——哦,这个句子的版权属于我师李碧华。据说这样的男人比较容易得到女子的欢心。
    我未曾遇到过这样的男人。坏、火、邪,是需要“资格”的,倘那男人是我不喜欢的话,那么,其坏、火、邪,只会让我心生厌恶。但如果,一个男人自认为他有资格坏、火、邪,而并没让你厌恶的话,大约,便是喜欢了。
    他要一个人出去吃饭时,就会说:“要是你在就好了,我们一起去吃。”我骂他:“你这不废话吗!我怎么可能‘在’。” 他要我飞过去,说他出机票等所有的费用。
    我道:“我绝对不会再去见任何人。谁想见我,好,到上海来见。”
    一朝被蛇咬,三年怕井绳。我只坐镇上海,等着别人上门。
    他老是骗我,说他明天就到上海来。“有本事你就过来!”我冷笑。那天他又说他正在上海,在某某酒店,叫我马上过去。唉,我叹了口气。说这些废话有什么意思啊。
    要见一面也不难,千里之遥若等闲。但我不会特意去见他,他也不会特意来见我。彼此不过是通过网络与手机,絮絮地说一点废话。
    他很忙。是了,男人总是很忙的。都21世纪了,谁还会浪费时间去想念别人?他的忙是常态,不会因为我的出现而改变的。
    “你想我的时候,就给我发信息。”他说。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忙、什么时候闲。有时我发了信息过去,他便匆匆上网来与我说几句话。
    一天24小时,我并无多少时间是想到他的。但,用得着“想”吗?有些人来了,你不想,他也在。
    也许,彼此是对方生命中一颗注定要出现的流星,在天际划出一道亮痕,一闪而过,瞬间便成陨石了。陨石没有光芒,没有色彩,与周围的石头基本无区别。

    “想看到我吗?”昨日,他在电话中问。
    “等到春暖花开的时候。”
    “什么?”
    我缓缓地说:“等到春暖花开的时候,我去见你。”
    还有好几个月呢。等到春风吹拂、春花绽发,那时倘若还未彼此遗忘,那么,会见面的。

                                                2007-12-09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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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1)本文原发于07年12月9日我的搜狐博客。杨恒均看到后,要我删除。其实我文中并无提到他的名字,局外人也难以从中看出我写的是谁。但他害怕如斯,我就删除了。
     (2)本文再发于08年8月31日我的搜狐博客。总是有人莫名其妙到我博客将我辱骂,说什么杨恒均的搜狐博客是我主动给他建的,说什么我巴结名人,说什么我是杨恒均的粉丝……还有好多难听的话。我大怒,决定撰文说明真相,以维护我的清白。于是先发此文,以为“序幕”。


与我到上帝面前去对质




三人成虎。人言可畏。

那日,我到天益网“杨恒均读书会”论坛报到,自我介绍了几句。有人跟帖云:“你就是上海的波斯女孩,追老杨的那个,一边追一边骂的?”我大怒,声明:“从未追过老杨。若有人再胡说八道,休怪我小昭不客气!”
帖子很快被版主删除。但,帖子可以删除,却没人能制止别人背后嚼我的舌根子。
我宁愿别人当着我的面来说,至少我还有自我辩护的机会;总是在背后说,我都不晓得人家说了些什么,无从辩起。
一切的口舌,似乎都从杨恒均的搜狐博客开始。可怜我白担了个虚名儿,没吃羊肉却惹一身骚。

                         (一)博客风波

杨恒均的搜狐博客建于0711月14日。没多久,便有了这么几段留言:

王媛媛(未验证) 2007-11-17 16:22
此博客根本就是滥用杨恒均之名的假冒伪劣!
博主不辞辛苦的,只可惜呀他根本就不会吃你这一套还是早些收摊吧,别到时下不了台.....

小昭·回到波斯  2007-11-17 17:05
哈哈,我也怀疑这个博客属于假冒伪劣。
证据1:杨恒均从来没在这里回过帖。
证据2:杨恒均的和讯博客和网易博客都没链接这个搜狐新博客。
(拍手)太好了,有好戏瞧了!哪位跟杨恒均有联系的,赶快向他投诉去。(可惜我不晓得杨恒均在哪里,不然我就向他投诉了。)
看看这出戏怎么下台。关注中……

王媛媛(未验证) 2007-11-17 17:52
贼喊捉贼就是这出戏的最高潮点,精彩该谢幕走人了!

王媛媛(未验证) 2007-11-18 08:44
两位博主,下台走人了从此这儿应该清静太平了吧。不过,如果以后还有什么动静的话,我肯定会过来“顶”!
哎,杨恒均摊上你这两位特别粉丝,真不知是该哭还是笑啊。。。。

小昭·回到波斯  2007-11-18 09:51
楼下的王嫒嫒,不知你说的是什么意思。什么“贼喊捉贼”,什么“两位博主”,呵呵。
严正声明:
1、我从不曾冒充杨恒均的名字来开博客。我自己有博客,用得着冒别人的名字么。
2、我不是杨恒均的“粉丝”,顶多算个“读者。
完毕!

搜狐网友(未验证) 2007-11-18 11:17
这个博客对杨恒均还是很正面的,没有那么严重,就算是他的fans帮他的,也为尚不可。只要杨恒均不出来说话,大家读文章就可以了。杨恒均名气大,他的fans为他建立网站也是可以的。只是小女子们要留心了,不要给这个博客留悄悄话,因为你的悄悄话可能落到杨恒均的fans手里。

王媛媛(未验证) 2007-11-18 12:53
不是粉丝,会做出这等出位之事?
不是推测也不是诈,就是确切知道这博主的来历所以看到“严正”,“声明”...., 禁不住笑出声来哈哈太可乐了,
这戏可真是超值啊.
不过,这戏拖拉得太久,本小姐新鲜劲已过,没耐心看下去了,何时有兴致了,再来踩场.

小昭·回到波斯 2007-11-19 10:44
最后一次声明:
1、我从不曾冒充杨恒均的名字来开博客。小昭岂有那么卑鄙。
2、我不是杨恒均的“粉丝”,只是一个“读者。粉丝二字,原物奉还。
这桩公案,我不想再辩解。平明不作亏心事,不怕半夜鬼敲门。
既然无人出来说明真相,那我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因为黄河之水本来浑。
上帝自会知道一切。上帝才是最终的裁判人。

那王媛媛再三留言将我骂,骂得我心头火起。若非被人拉住,我便要与她大战一场。网上的唇枪舌战我倒也经历过几次,小昭从来没输过。
没有开战,乃为投鼠忌器。那人既以“王媛媛”为名,可见是杨恒均的粉丝(王媛媛是杨小说《致命弱点》中的女主角),我若与她开战,不免牵涉到杨恒均。
杨恒均的粉丝们来源复杂,不知道是些什么样的人。他不让我得罪他们。

                        (二) 豌豆公主

我没有撒谎。我从不曾“冒充杨恒均的名字开博客”。他的搜狐博客是我开的。但,并非我冒充,而是杨恒均亲口委托。
有一次,杨恒均在电话里说:“我觉得搜狐博客挺好的,不登录也可以发言。我看你的博客上,很多网友的评论,感觉搜狐网友素质挺高的。”让我帮他在搜狐上建个博客。
哈,这简单,我很快就建立起来,并从他和讯博客和网易博客搬了几篇文章贴上。
他说,这个博客的风格最好不要跟他原来的一样,要活泼轻松一点,“你喜欢什么风格,就用什么风格。就跟你的风格一样。”
我可不打算搞成跟我博客风格一样,这是你杨恒均的博客呀,不是我小昭的。我不希望人家一眼看出是我小昭为杨恒均建的。从我第一篇写杨恒均的文章《致命恐惧》开始,便有人给我套上绯闻,自此口舌不断。瓜田李下,我不欲自己的名字被人与杨恒均的名字相联。
当时他正在火车上,要到北京去办出国手续,与秦晖等人去俄罗斯。他在火车上,给我发了一张在包厢里的照片,貌似他很喜欢这张照片,再三嘱咐我给他放到新博客上。我一时兴起,把他在火车上给我发的多个短信串连在一起,发挥成一篇文章,连同照片发到他搜狐博客,是为《去北京的火车上》。
发短信给他:“嘻嘻,我替你捉刀写了一篇文章。”他大惊。我说:“我就玩儿这一次呀。如果你看了之后不高兴,我删去就是了。”他看了文章,说“没什么,不用删”。又怪我把他“在火车上做爱是最有情调的”这句话也写进文章里了。哈,是你自个儿在短信上写的嘛,我又没有无中生有。你都差点儿成“色情作家”了,还怕这个?
杨恒均的搜狐博客刚建立,没有人知道,也就没多少读者。
小昭博客点击率虽然不高,但有一批比较稳定、素质较高的读者。为了让杨恒均的博客热闹起来,我只能撬自己的墙脚。将杨博客放在我链接的第二位(第一永远是何亚福),且他的博客每发一篇文章,我都在我的博客置顶推荐。就这样,细水常流地,把我的一部分读者引到杨恒均那里去。人气是一点点汇聚起来的,我先扶他一把。此人原已成名,水平又够,等知道的人多了,博客自然就热闹了。
他新博客的链接,都是我从他和讯博客上照搬过来的。后来他说,新博客上不要链名人,只链搜狐博友,“有谁链接了我,你就帮我把他链上。”我依令而行。但,有些博客实在太没水平了,我链了之后,思之再三,还是删掉。
我这里苦心经营,那“王媛媛”却来胡言乱语,怎不叫我生气。你以为我也是杨恒均的粉丝,为了讨好杨恒均而主动替他建博客,还要冒充他的名字?忒也将我小瞧了。

还有一些匿名者在我博客胡言乱语,动不动说什么“傍名人”、“做二奶”之类。
我曾多次在吾博写文推介傅国涌、杨恒均等人,而被说我“傍”最多的就是傅国涌,被说我“做二奶”最多的就是杨恒均(甚至连那么老实的傅国涌,都被人说我是“追随傅国涌做二奶”,真叫人啼笑皆非)。我傍没傍傅国涌,傅国涌最清楚,你们可以直接去问他;至于杨恒均么,我见都没见过他,世间有“精神恋爱”一词,还没听说过有“精神二奶”的。
我嘿嘿冷笑:你们的想像力仅止于此。除了“名人”和“性”,你们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其它的。
你可知什么叫“公共情怀”?我打赌你不知道。
我推介傅、杨等人,纯出“公心”,而非“私心”。我曾说过,希望我的读者也关注傅国涌们所关注的问题。吾博好似一扇窗,我为读者推开窗户,将读者的目光引向更为广阔的天地。——非是小昭自夸,这般情怀,岂是那些贬损我的人所能及!
曾记得陪傅国涌“寻找历史”,最后一天陪同者有十来个,许多人是我不认识的。傅国涌向他们介绍说,“小昭的博客写得很好,尤其是那篇《任凭风,吹呀吹,世间总有无字碑》……”(毅临就是听了傅国涌的介绍,看了我的博客,才与我成为朋友的。)
先生如此夸我,我安之若素,因为我知道,他也是出于“公共情怀”。我们都把自己认为好的东西推出去与众分享,并无私心。
——这等情怀,岂是那些匿名者所能明白!

如今王媛媛之流将个“粉丝”的头衔套在我头上,指控我冒充杨恒均的名字建博客,我很不舒服,想要说明真相。这真相最好由杨恒均来说,倘无他的响应,我单方面说明,恐难服众。
我一再要求杨恒均在他的搜狐博客现身,只要他登录上去,说一句这博客是他的,误解立刻消除。但他不知为何,一再推托太忙,打死也不现身。
我没法子,只好在他博客顶端发个声明,声明此博是杨恒均的,但由我管理。我没署小昭之名,署了个“管理人:豌豆公主”的名字。豌豆公主是我过去某系列小说中的女主人公,是我除青蛇之外的另一个化身。
不署小昭名,乃是没奈何。倘我小昭名字一登上去,杨恒均又不现身,岂不坐实了王媛媛所谓“冒充”之罪?鸟惜羽毛人惜名,我小昭珍惜自己的名誉,绝不肯无辜担个虚名儿。我并无义务告诉别人:杨博客是小昭所建的。但我也没说杨博客不是小昭所建,只是以“豌豆公主”之马甲,承接了“管理人”的职责。
我只隐瞒,从不欺骗。“隐瞒”是保留事实不予公布,“欺骗”是用假的事实来代替真的事实,其间区别大矣。
杨恒均始终不肯在他的搜狐博客上现身说明,这博客好比一个外室,没有名份。甚至在他和讯博客上的链接,居然不是“杨恒均的搜狐博客”,而用个“搜狐网友”的链接名。完全不承认这个博客的“合法身份”。
因此我对他不满,不愿再替他管理搜狐博客,一再要求他自己接收,或者委托别人帮他管理。但他说找不到人,哄着我继续替他打理,我只好继续打理下去。
直到春节之前,我再次将博客密码告诉他,且道我春节要出游六天,让他自己接手。等我出游回沪,看见他博客的风格已变换,密码已更改,文章已更新。OK,这个烫手的山芋,我总算是抛出手了。



答搜狐博友唐小昭 

小昭,你好。
前两天就听说你在博客开始写有关我们交往的真相系列文章,但在路上,也就一笑置之,后来听说了你写的内容,我很吃惊,并想回应,但又怕有人指责我借你的声望炒作自己,于是隐忍下来。今天又听朋友说,你博客首页出现了我的名字并有这样一些话语:“古人言:‘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对现在的某些人而言,是:‘民主’中自有黄金屋,‘民主’中自有颜如玉。——所谓民主,不过是他的一种手段。”
这句话出自你之口,你可以想象我有多么震惊,我原本不回应你,还有一个更大的原因,那就是不想伤害你,宁肯我自己受委屈。而且我想找一个机会对你说对不起,无论对错,只要你觉得受伤害,我都应该先说对不起。但是现在我打消了这些念头,我想我也许应该辩解几句,不光是为我自己,而是为被你那句话伤害了我的追求和事业!
小昭,你应该告诉大家,我们两个人从来没有见过面!
小昭,当你的文章出来后,我的亲朋好友对我最大的指责是,你又惹祸了!你花花公子毛病又犯了。他们几乎没有人相信我说的一个事实:我和搜狐网友唐小昭从来没有见过面,我们在网络上认识后,我先后三次到过上海,也见过该见的上海网友,但我没有一次见你,也没有一次想要见你,你知道为什么吗?
说一下我们如何在网络上认识的。不用多说,在我认识你之前,你已经在博客写了关于我三本长篇小说(致命系列三部曲)的文章,题目叫“致命恐惧”,你自己到我的其他博客告诉我,你写了关于我的介绍。我看了后,觉得你的文笔还可以。后来你几次写我的介绍文章,而且也多次到我的博客留言,评价我的时评文章(例如和讯博客),我都认为有一定水平。这就是我们认识过程。是你找到我,不是我找到你,这是我们之间第一个最大的真相!
那么关于怎么开的搜狐博客,你说是我打电话让你开的,也许是,但我的记忆中是你要求我开,我说我不能开,也没有时间管理,你说你来管理。因为到目前为止,除了和讯博客是我刚刚回到中国第一个开的博客外,我其他所有的博客(网易、博客中国、凤凰、光明、腾讯、中思、天益,以及海外的几个等)都是博客编辑写信邀请我开的,大部分是编辑开好后给我的用户名和密码,我又转交给网友管理的。那么,就算搜狐博客是我打电话给你,请你开的,我想不是我强迫你,或者威逼利诱吧。那么现在来说一下,既然开了搜狐博客,我为什么唯独不承认搜狐博客是我的博客?是给你难堪?还是我“出卖”了你?
首先,让我告诉你,迄今为止,我所有的博客仍然是网友代我打理,可是,博客里的每一篇文字都是我自己写的,没有哪一行字是别人帮我捉刀的。那么,让我们回到你帮我开搜狐博客的第一天:你开了博客后自己竟然随手写了一篇文字——说是我手机发的信息,我当时确实群发了一些信息给武汉的网友(火车正经过长江大桥,我想起毛X泽东在火车上荒淫的事)。你大概以为好玩,或者以为你文笔好,竟然写了一篇短文放在我的博客上。我因为在火车上,没有办法看到。等到我下去后,看到时,我几个朋友已经看到了。小昭,过去五年,我写了三百万字的东西,那篇你所谓帮我捉刀的是唯一一篇不是我写的文字。你知道这对一个写作者意味着什么吗?
其次,虽然我的博客都是网友帮我打理,但有一个规矩没有一个人破坏过,那就是不能进入博客的私信系统。(博客的私信系统如果进入阅读信件,会有显示),为什么这样规定,因为别人不知道是人家帮我打理博客,如果给我留下私密信件,说了只想对我说的话,却被打理者看到,就非常不好了。可是,你根本不管这个,阅读搜狐博客私信,从来不告诉我。我对你说,毫无用处。因为你有性格,是我行我素的奇女子。
再次,你应该注意到,我所有的博客都不删除留言,特别是批评的留言。我给目前所有管理博客的网友明确的指示是,吹捧肉麻的可以删除,但批评甚至辱骂的不能删,要删,也必须经过我同意。迄今除了辱骂我死去的母亲的四五个留言外,我没有删除任何一个批评的留言(注意,如果是网站编辑删除,我就无权阻止了)。可是,你管理我搜狐博客时,意气用事,说删就删。实在让人望而生畏。
现在你明白,为什么我所有的博客都是人家管理,可我都说是自己的博客,唯独在你管理我搜狐博客的短暂时间里,我硬是要求你一定注明这个博客不是杨恒均亲自打理吗?我有我做人的原则,你可以不帮我打理博客,我也从来没有给你一分钱雇佣你帮我,更没有威逼利诱你帮我,而且既然是你开设的博客,
你甚至可以关掉它,但你不能以我的名义开设博客却自己设立规矩!我的名气没有你的大,但也不愿意被人冒用。我不能对不起读者,让他们误认为是我在打理这个博客。
说到这里,我想声明一下,目前我所有的博客仍然掌握在网友和博客编辑手里,如果我上面说的有任何一点不实之处,例如我违反了隐私(让帮我管理的人看了私信)或者胡乱删除留言,请大家指出来。
等到你不想帮我管理搜狐博客了,我立即收回,如果说我没有马上要回,并不是我找不到人打理,反而是怕伤害你的感情,毕竟那个博客是你开设的(当然我也一直没有把那个博客当回事)。如果我真地劝说你继续打理的话,也最多是出于这个目的,没有什么要用谎言让你继续为我工作,你也太看重一个破博客了。就在你把搜狐博客交还给我的时候,至少有二十个网友一直在追问我,是否可以帮杨先生做点义务工作。收回搜狐博客的第一天开始,我宣布搜狐博客是我自己管理,我把它交给我信得过的网友,从那以后,帮我管理的网友没有随便进入私信查阅邮件,删除留言。
小昭,我是用感情拉拢和出卖色情从而请人帮我开博客的人吗?
小昭,从你找到我的第一天,并且常常在我博客留言开始,你都是支持我的观点,对我的追求表示欣赏的,我对你的文笔和很多观点也很赞同。我想,无论什么情况发生,这些应该是不变的。这也可能是我让你帮我打理搜狐博客的主要原因。但怎么在你的文章中,成了我用欺骗的手段让你开博客,并且要再三要求你继续管理博客?在你的文章中,给我的朋友的印象是我杨恒均竟然发展到用感情笼络和出卖色相的地步邀请你管理博客。你知道开设一个博客需要几分钟吗?你知道在你开设搜狐博客直到你离开,我的搜狐博客根本没有人看。而你离开两个月后,搜狐博客的编辑才通过MSN找到我,才发现有这么一个博客吗?其实,一个博客没有什么了不起,主要是可以通过博客认识一些人,包括认识小昭你这样很优秀的网友,可是,你活灵活现地把我描绘成靠出卖感情和色相来挽留唐小昭为我打理博客的人。
小昭,我谢谢你帮我开搜狐博客,至今密码好像还是一样的,如果你高兴,请你去关闭我的搜狐博客,但请你别拿这样的事情来侮辱我,更侮辱你自己。
你让人最吃惊的是,我一直以为你是认同我的理念来帮我,实际上,你也在不同的聊天场合这样表达过。现在至少有三十个网友固定帮我修改错别字、管理博客和发文,更不用说读书会里近千位网友,他们中可以说百分之九十九我都不认识。我想在这里请知情的朋友出来说一句:我有用任何感情拉拢和欺骗的手段请人帮我做事?
你可以侮辱我,但请不要侮辱我的追求!
小昭,我想所有的人都看出来,你博客中所说的那句话是针对我的,这让我特别难受。也不能不回应。有朋友说,你一定会出奇招让我回应的,你有这样的历史,可是,你误会了,我只是一个写博客的,一个民主小贩,不是名博,更不是名人。可是我又想,我受什么委屈都可以,不过从你的那句话里,让人一下子觉得我们这些追求民主的人,只不过是用民主作为幌子,在网络上追逐小姑娘或者老姑娘。
今天,我还正好利用这个机会多问一句。我想问你,我利用民主追逐的“颜如玉”是谁?是你唐小昭吗?那么我问你,为什么我三过上海不见你,甚至像躲瘟疫一样躲着你?你真不知道原因?
你的文笔好,思路清晰,而且,最主要的是,是搜狐博友中读我的书最多(事实上,你说读过每一个字),而且写关于我的文章最多的网友,如果说我不喜欢你,不感激你,那实在是谎言。而且,有至少一个月的时间(大概是去年)我们在网络上聊得不亦乐乎,谈天说地聊感情,知无不言。可是,你我都是成年人(你大概比我小不了几岁,也是奔四十岁的中年人吧!),这样聊来聊去,还看不出问题?我们聊政治聊自由民主没有问题,可是聊到其他的,几乎鸡同鸭讲,这一点不管是你有问题,还是我有毛病,大家心知肚明。我杨恒均不至于要利用这种聊天,用民主来吸引你,来让你对我一聊倾心吧?
这些年,特别是过去三年,我给自己定下死规矩:不在万不得已(例如被某个网友堵住了)绝对不单独见女网友,而且,我在这里拍胸脯说,我做到了。我是一个成年人,我本来没有必要定这个规矩,可是我不想惹麻烦,而且我没有这个时间和精力(我要为什么奔波,每年还要写免费的博客五十万字推广我认为对中国人有用的民主自由法治理念)。而对于你,我由于感觉到你强烈的性格,加上多人告诉我你的一些网络经历,我就更告诫自己绝对不能单独见你,甚至和大家一起见,我也要回避你。我本是写小说的,说话向来随随便便,甚至脏话不离口,如果被你“追求真相”的小昭一五一十写下来,大概会比我的《致命弱点》还要黄色。我想,作为成年人,都是三四十岁的人了,这一点你感觉不到吗?这和利用民主去捞钱,去搞“颜如玉”,有什么关系吗?就算我看走了眼,曾经“勾引”你唐小昭,请问,我是用民主和自由去勾引的吗?“勾引”你用得着用那么牛逼的东西??
是不是你唐小昭就是“颜如玉”?就是“黄金屋”?就在今天我听到那些言语后,我给你发信息,问你是真不理解我,还是怎么回事。因为我认为你看过我所有的文章和小说,你写我的文字也不少。你给我回的短信的第一句话是:“如果你觉得我不理解你,你可以告诉我应该怎样去理解,你应该把真实的你表露在我面前——”
小昭,我们有多久没有联系了?两个月?还是三个月?你想知道我什么真实?这几年我的文章每一个字都是真实,我要如何向你表露真实的我?我们到底是什么关系?或者你认为我们是什么关系?我需要在细细的灯光下向你表露心迹?你让我仿佛回到一个变态的爱情世界,把我完全弄糊涂了,我甚至认为自己莫名其妙地走进了自己脑袋里正在幻想的一部荒诞爱情小说。
小昭,就算我们曾经打情骂俏,甚至在网络上搞过网恋(?),你还是让我感到无上的惊讶。我们连面都没有见呀,而我一直在大陆呀。我为了一个下岗工人,会从北飞到南,出现在他的身边,而我又多次经过上海,我都没有去见过你。我怎么用谎言掩盖真相了?我给你结婚的庄严承诺,还是海誓山盟?你看过我所有的文章,也是写我介绍我文章最多的网友,我感激不尽,但难道我就要以身相许,否则你就要我身败名裂?
你知道我唯一感到安慰的是什么?就是我没有见过你,否则我就是跳到黄浦江,也洗不清了。
小昭,最让我痛心的还是你对我的追求的侮辱,对我人品的侮辱。既然你说到人品,我想告诉你什么叫人品。我以前不是现在这样子的,我可以说是个花花公子,过得有滋有味,自然也不那么干净。这些都是我的老朋友和老战友们都知道的。后来我有了自己的追求,正如我说的,我不是为了别人,是为了我自己,为了我个人的平安和心安理得,所以没有什么高尚可言。但我认为,在目前华人的世界里,在追求民主自由的过程中问题恰恰出在那些追求者个人的自身修养和人品上,一个老鼠坏一锅汤。所以,我决定,如果我的人品过不了关,我宁肯放弃那种追求,免得玷污了她们。
于是这些年下来,我痛改前非,一直严格要求自己。可是,我是有过去的,而且这些过去普通网友也许不清楚,可某些人士特别是某些维护利益集团的重要人士知道呀,他们如果跳出来,或者用匿名的方式,不是随时可以“搞臭”我?
然而,这些年过去,没有人这样搞我,我曾经问一位老战友为什么,他说,我们也许像你所说的被利益蒙骗了,从而分不清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但我们知道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你如果真诚地去追求你认为是正义的东西,没有人可以真正动你,或者动摇你!
我想告诉你,这就是人品,小昭。所以当网络上所有批评我的人,哪怕竭尽侮辱之能事,我都能一笑置之,可是,看到你的博客竟然指责我把民主作为工具找“颜如玉”的时候,我目瞪口呆。因为,你的文章中以说真相为由,把我描绘成一个利用民主骗某个老姑娘感情的色情高手!我自己说到这里都觉得有些恶心!
这也是为什么我不能不回应你。我最后只想告诉你一句,这是我唯一写文章回应网络上对我的不实批评和指责,算是我对你多次写我、介绍我、推荐我作品的一点回报。并声明:我言尽于此,不会再对任何文字做回应。任何人甚至可以编造一些信件和对话,把一些莫须有的文字打上引号弄出来,但请记住一些真相:我们没有见过面;你在网络上找到我(而不是我找到你!),并在自愿的情况下(没有武力威胁、感情要挟和金钱引诱)帮我开设和打理博客,并愿意接受我的要求,因为是我的名字的博客;我们也许在网络上谈过感情,甚至打情骂俏过,但你是三十多岁的妇女,有独立人格;你从来不是我的女朋友;你我不通话和不通信已经有好几个月;我没有用民主去追求或者胁迫你这个“颜如玉”,更没有用民主去追求其他的任何女人,今后也不会!

杨恒均 2008-9-11


开口便叫三娘子,定知房内无丈夫


哈哟,盛世奇观!
我写什么了?我不就写了杨××的搜狐博客是我建的吗。芝麻绿豆大的一点儿事,居然引来这么多匿名者辱骂、威胁、讽刺,或者戴上个头巾假装慈祥的外婆,其实呢,不过是个狼外婆。(匿名者真的“多”吗?还是平均一个人写20条啊?)
这番热闹,在我这深谷幽兰一般安静的博客上,实属罕见。程度仅次于上次爱国愤青大闹本博。
唉,我小昭到底身犯何罪,值得你们大动干戈?我真的没想通啊。
不就写了个破博客是我建的吗。你们仔细看看我那篇《与我到上帝面前去对质》,再仔细看看,我没写什么了不起的东西啊。
只不过提了“真相”二字。那边厢立刻慌了神,乱了阵脚。喂,你们这一次,是不是全体出动了哇?连“真相”两个字都怕?唉呀,胆子这么小,还怎么在世界上混啊。
所谓真相,就是真正的事实,而不是假的事实。(这话有语病,“假的事实”就不是“事实”。)
我天天都生活在真相中,我是真的人,我吃真的饭,我穿真的衣,我走真的路,我写真的文……所以真相正常得很,平常得很,简单得很,乏味得很。我真搞不懂,居然有人会害怕真相。
其实我就想说说博客而已,没打算说其它的。这么小的一件事,偏偏被你们给搞复杂了。看看你们那些乱七八糟的“评论”,跟我的博文几乎没什么联系,你们在那里肆意发挥,将小昭百般辱骂。唉,真是笨死了。本来我的真正读者,还不知道这么多事情,给你们一搅和,人家怎不起疑,怎不追索真正的幕后?
我这里敲山震虎。也就用“真相”两个字轻轻一敲,而已。你们若是聪明的,就该恬静从容,以不变应万变,所谓“平明不做亏心事,不怕半夜鬼敲门”。你们偏是急如热锅上的蚂蚁,团团乱转。喂,到底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啊?

给你们讲个故事哦。是我小时候在《故事会》杂志上看来的,题目叫做《一语泄天机》:
古代,两个男人相约出外做生意。他们的名字我不记得了,可能一个叫张三,一个叫李四。出门那天一大早,两人会合准备上路,李四把张三杀害,抢了他的钱。然后李四跑到张三家门外,使劲儿拍门,大叫:“三娘子!三娘子!快开门!”
张三的娘子开了门。李四问道:“三娘子,你家张三怎么还没出门啊?我都等他好久了!”张三娘子诧异道:“我丈夫不是早就出门了吗?”李四道:“可是我没看见他呀,所以我才到你家来催他。”
众人四处寻找,找到了张三的尸首,于是报官。那县官听了来龙去脉,立刻叫人将李四拘押,说:“凶手就是他!”李四大呼冤枉。县官道:“开口便叫三娘子,定知房内无丈夫。”
——明白了吗?一语泄天机。

再给你们讲个故事,几年前看的,作者好像是余秋雨,文章提到一个真实案件。
有人被敲诈勒索,对方寄来一张用报纸上剪下来的字拼凑的纸条,要他在某时把多少钱放到某地长椅下。他报了案。公安研究那张纸条,总共只有十余字,言辞简洁之至,没有一个多余的字眼,却把复杂的路线指引得非常清楚。公安据此认为,勒索者的文化程度较高,古文根底很深。于是排查附近一所高校,最后目标锁定于一个中文教师。结果,犯罪嫌疑人果然是他。
——明白了吧?文字会在不知不觉中出卖使用文字的人。

一群笨蛋在我博客上留下那么多的文字,再多的天机也被你们泄露了哇。我根本没有写到的事情,却被你们一说再说,到头来还要指责我泄露别人的隐私。我靠!明明是你们来泄露我的隐私,而且是用“开口便叫三娘子”的方式泄露的——也就是说,与事实完全相反的。
阿拉这些天忙得很,没空理你们。哇塞,你们还真当我博客是公共场合啊?告诉你,博客乃是私人空间,只不过我这客厅从不关门,任何人都可进来。再说,就算在公共场合,也要讲社会公德的是不是?你们给我留下满地垃圾,就一点儿不感到惭愧么。
再给你们讲个故事。其实不算故事,就是“抗美援朝,保家卫国”嘛。
我小时候就知道,万恶的美国悍然侵略了咱的友好朝鲜,为的是借此为跳板侵略中国。国之将亡,匹夫有责,当然咱的志愿军叔叔要“雄纠纠,气昂昂,跨过鸭绿江”。然后呢,经过浴血奋战,咱的几十万英雄儿郎,唉,他们可都是青壮年啊,风华正茂,就永远把尸骨留在了那里。但咱们打赢了。
打赢了的意思就是:双方划定一条线。那条线呢,打这场战争之前就存在,名唤三八线;打了这场战争之后划的线还是三八线。也就是说,半点好处没捞到,维持原状。但,多少人丢掉了生命,多少人变成了残疾,多少人失去了亲人,多少人被毁了家园。
如今,我早已清楚这场战争的真相了。原来不是美国侵略朝鲜,而是朝鲜不宣而战侵略韩国,韩国毫无防备,被打个落花流水。韩国只得向联合国求救,联合国通过三项决议,谴责朝鲜的侵略行为,要求北朝军队撤回三八线,并呼吁联合国所有会员国给韩国以军事支援。美国军队首先抵达,随后共有21个国家组成的联合国军参战,其中派战斗部队的有16个国家,支援医疗及设备的有5个国家。联合国军把朝鲜军队赶出了南韩,拿下平壤,并把朝鲜军队打得溃不成军,退到中国边境……(详见刘文忠的书《新海国图志》,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288f1b01008665.html
——喂,雄纠纠气昂昂出兵吾博的匿名者们,记住了,以后别冲得那么快。
我常常想,那些稀里糊涂在朝鲜送了性命的中国儿郎,倘若地下有知,他们竟是被谎言驱使而送命,不知作何感想。还有哇,当时全国人民踊跃支持,上海越剧界联合义演,向志愿军捐了一架飞机。等到王文娟、徐玉兰等老一辈艺术家知道了真相,不知她们心里是啥滋味儿。

哈,闲话休提,书归正传。
阿拉一向提倡“摆事实,讲道理”。“道理”要在“事实”的基础上来讲,倘若你所依据的是虚假的事实,那么不管你的道理讲得多么好听,也不过是豆腐渣工程,轻轻一点便粉碎性垮塌。
一直有人在网上传我流言。流言我倒是不在乎,你爱说便说,我又堵不住别人的嘴。
但我一直怀疑这些流言的来源:(1)流言所涉,乃为我之私事,属于“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范畴,除了两个当事人,并无旁人在场。既然我从未向任何人说过,那些匿名者从何得知?唯一的来源,只能是另一个当事人。(2)流言所依据的“事实”,与真正的事实完全相反。
我脑中一个大大的问号。但从不追寻。这等鸡毛蒜皮,懒得理会。总有一天,答案会自己跑到我的面前来。
终于有一天,答案自己跑到我面前来了。虽然我早已预感到这答案,但还是相当震惊。
我一直想要把那躲在阴暗的角落里向我泼脏水的人拉到阳光底下来。来来来,我们到上帝面前去对质,在上帝面前,没有任何人能够凭谎言而过关!
我本来想拉的是匿名者们。阿拉活在世上,不是为了给你们辱骂的。要辱骂可以,你得依据事实来骂。倘若我小昭做错了什么,你尽管骂,我保证灰溜溜地夹紧尾巴一声也不吭。你若毫无事实依据,无中生有来将我骂,你就给我滚蛋。
但最后,“来源”终于清晰。……原来是你!
我想,亲爱的读者们是可以体会我的心情。而更让我吃惊的是,他在背后说我的,不但完全背离事实,且背离的程度大大超越了我的想像力。
我立刻将链接删除。冰炭难共存,从今割袍断义。冰有冰的去处,炭有炭的去处。譬如从来不相逢。
尚有一事未了。于是我写了文发出,澄清了关于博客的事情。OK。其它的我也没兴趣再说什么。
就这么一篇《与我到上帝面前去对质》,居然引来匿名者群起攻之。笨,真是笨。你们倘若不来,我之“未完待续”不过随便对博客之事来几句“分析、归纳、总结”而已,然后此事就过去了。偏偏你们沉不住气,被“未完待续”、“真相”几个字吓成那个样子。唉唉,哈哈,嘿嘿,嘻嘻,嚯嚯,唷唷,呵呵。

敲山震虎,还真的震出一只大老虎。大名鼎鼎的杨恒均,写了一篇《答搜狐博友唐小昭》。啧啧,五千多字呢,精力充沛啊,不卖钱的文章也写这么多。还有更多好听的话呢,他怎么不写?都写上去啊,让别人看看小昭是多么的卑鄙啊。
来得好!
本来么,我都是听别人转述,属于“证人证言”,有99%的可信度。但不排除还有1%的可能,也许哪天出现一些相反的证据,证明杨恒均并没在我背后用扭曲事实的手法来讲我的闲话。毕竟,我未曾亲耳听到他说那些话,是不是?
忽然间,他的大作来了。妙哉此文!他曾在背后说过的那些话,如今我是亲眼看见了(虽然还不是全部)。一个绝佳的证据,来得及时。100%,白纸黑字,铁证如山!
证据已齐全。我合上卷宗,双手向上一递——本案提交给上帝。

我懒得写文章去“澄清”他文中提及的任何事情。倘若别人文章里有一条两条违背事实的,你还可以澄清一下;但若从头到尾都是违背事实的,谁有那份精力去反驳。还是洗洗睡吧。
也不对,他的文章里,还是有一点是真实的,就是我的名字。我真名确实叫“唐小昭”,童叟无欺,如假包换。
其他的么,你们看过翁 安 事 件 的官方新闻发布会吗?嘿嘿,差不多。你反着就行了。
后来他把文章删除(留着评论栏,给别人机会好继续骂我)。可惜啊可惜,已经有很多人看过了,很多人相信了你所写的。目的达到了,你就想一删了之?
与我留下来!
我将他文章转贴在我博客,“立此存照”。虽然该文完全违背事实,对我造成的伤害非语言所能形容,但我宁可忍受,也要立此存照,保全证据。
他用键盘敲出一个老妖婆,这老妖婆卑鄙、变态、性饥渴,狂热地爱上了杨恒均,硬赖着替杨恒均建了博客,还一心想要强奸他,他不愿被强奸,于是躲着她……我听说上帝会造人,女娲会造人,还真没想到杨恒均也会造人。他造出这么个恶心的女人来,并给她贴上三个大字:“唐小昭”。
可惜他写的不是我。那深爱着他的老妖婆“杨氏小昭”,他还是留着自己意淫吧。本人拒不接收,退货!
他以为他这样一写,将我名誉大肆贬低,我会吓得跪在地上求他删除。错了!他既然造出一个女人来,丢了可惜,我立刻加个玻璃罩子,摆在我博客上示众。众目睽睽之下,四个大字从空中挂下来——“立此存照”。
真实,是上天第一法则。

明白了吧?我与此人并非“观点之争”,乃是“事实之争”。观点可以百家争鸣,但事实只有一个,不容虚构,不容篡改。当与我有关的事实被人篡改时,我必站出来发出清音。
有个叫莎莎的女孩,听别人说我去年见“网友”之事。她好奇,去问蔚涟,蔚涟讲述了当初与我相见时的情形。她又来问我,我将以前的几篇相关文章(曾在博客发过,后来删除)给了她。她看了,道:“你们两个说的都是一样的。”是,一样的。因为事实只有一个。我和蔚涟对于同一事实的描述,双方口供高度一致,因为两人都没撒谎。
如今,我和杨××在同一件事情上,却拿出两个完全相反的版本。孰真孰假?留给读者自己判断。
  小昭版本:(1)等到春暖花开时 
                http://bosixiaozhao.blog.sohu.com/98676367.html
                   2)与我到上帝面前去对质 
                        http://bosixiaozhao.blog.sohu.com/99166331.html#comment
          杨××版本:答搜狐博友唐小昭 
                        http://bosixiaozhao.blog.sohu.com/99858277.html

很抱歉,我将不再在博客上提此事了。对那样一个人,我实在没有写的欲望。只有不屑。
戏已经演完,大幕徐徐拉上。
曲终人散。那些莫明其妙的匿名者,你们收兵回家吧。休再来多生事端,惹小昭动了雷霆怒。
另,感谢真诚关心小昭的朋友们。我永远站在阳光下,在你们视线之内。
一切都过去了。THE END.


私人质证:手机短信52


杨恒均大作《答搜狐博友唐小昭》(写于910日深夜,发于911日凌晨)有这么两段:

是不是你唐小昭就是“颜如玉”?就是“黄金屋”?就在今天我听到那些言语后,我给你发信息,问你是真不理解我,还是怎么回事。因为我认为你看过我所有的文章和小说,你写我的文字也不少。你给我回的短信的第一句话是:“如果你觉得我不理解你,你可以告诉我应该怎样去理解,你应该把真实的你表露在我面前——
小昭,我们有多久没有联系了?两个月?还是三个月?你想知道我什么真实?这几年我的文章每一个字都是真实,我要如何向你表露真实的我?我们到底是什么关系?或者你认为我们是什么关系?我需要在细细的灯光下向你表露心迹?你让我仿佛回到一个变态的爱情世界,把我完全弄糊涂了,我甚至认为自己莫名其妙地走进了自己脑袋里正在幻想的一部荒诞爱情小说。

我对他不屑到极点。篡改事实而毫无惭愧,当众撒谎而气壮山河。
他居然引用了我的短信。哈,他为什么不把那天他发给我的5个短信、我回他的2个短信,全部完整地写出来?偏偏断章取义,摘取我短信中的几句话来作为我小昭拼命粘着他的证明?
我已经很久没与他联系,且已在文章《与我到上帝面前去对质》中公开声明“割袍断义”。所以那天忽然收到他的短信,我啼笑皆非。冷笑一声。事到如今,还指望我那么傻,继续相信你么?

08910  0956 杨恒均:“很奇怪,迄今为止在我面前大肆攻击你,让我不要和那个什么都写出来的女人交往的人只有莎莎,她竟然如此说?”
我没理他。
08910  1024 杨恒均:“莎莎,真奇怪,关于小昭,我什么时候在你面前说过她坏话?到是你,出于吃醋,在我面前疯狂抵毁她。你摸着良心说,本人在你面前说过别人的坏话?这就是人品。而你大量把和人家的聊天记录发给我,我连看都没看,现在还在信箱。这就是人品!”
他这个短信,假装是他发给莎莎的,然后发给我的。我还是没理他。
08910  1038 杨恒均:“莎莎:你知道你和小昭的区别吗?她什么都写出来,但几本是真的,可你却撒谎!你看了她的博客,告诉我绝对不要见这个女人,说到上海见她时,你必须在场,这些话在我这里都有记录。我不懂查记录,刚才托人才找出来。你记住:感情可以变,但人品无法变!”
我还是不理他。过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我才回了他一个短信。
08910  1130 小昭:“恒均,你让我很失望。你和莎莎都让我失望。”
08910  11308 杨恒均:“小昭,你错了!我没有让你失望,只是你不愿意理解我。我只是有点追求,你知道我受到多大压力吗?”
08910  1137 小昭:“如果你觉得我不理解你,你可以告诉我应该怎样去理解,你应该把真实的你表露在我面前。但是你总是对我撒谎,你把我‘牺牲’了。而这种‘牺牲’,与你的所谓‘追求’完全无关,仅仅是为了满足你的虚荣心。”
08910  1219 杨恒均:“我什么时候出卖你?你都从哪里听到的?你和我聊天那么多次,真不了解我的为人?我现在最难的时候,没想到你们出来?难到你一点不认同我的理念?难到你帮我那么多,真是因为我骗你?艾,我没有女朋友,也不想要,只想做一点事,死前。”
我不再理他。

晚上,杨精心炮制出那篇5000多字的文章。我终于亲眼见到他是怎样“大肆攻击”、“疯狂诋毁”我了。
他文中引用了我的短信,却是掐头去尾,完全改变了我的原意。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今日就呈上的这几个短信的完整版,比较一下。

更妙的是他的文章发出后,他又给我发了2条短信。
08911  1625 杨恒均:“老杨。事情正向你想不到的方向发展,有关部门可能介入调查了,如果那个小召不是被人利用或者控制,建议你们沟通,把文章拿下来,你们太蠢了。”
我没理他。
08911  1627 杨恒均:“刚才转一篇朋友的短信,如果你同意,我们同时把文章拿下来。”
我没理他。
真是可笑,假装把他朋友的短信转发给我,想胁迫我删除文章。哈,我那篇鸡毛蒜皮的文章,还值得“有关部门”介入调查?我经常在博客上说自己胆子很小,他以为拿“有关部门”一压,又用他的文章作为交易砝码,我会乖乖听命。
但小昭不喜欢被威胁。


用民主泡妞并不可耻(反对杨恒均)


用民主泡妞,并不可耻,也不亵渎民主。
泡妞,就是展现自己,让妞迷上自己。身材好的,展现身材。脸蛋俊的,展示脸蛋。聪明的,表演聪明。幽默的,表现幽默。有钱的,得瑟一下金钱。这些都没有的时候,表演精神境界、人品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
展现自己对民主的追求和对民主事业的贡献,去泡民主小妞老妞,一点都不可耻。人家就是喜欢你的追求,就是喜欢你最求民主和为民主奔命的精神,人家愿意因此爱上你,这有啥子不对啊?你又哪里有错啊?
比如说,有个男人一生追求民主,某个女人说:“我就爱你追求民主的精神!”结果那个男人正色说:“休得胡扯!你亵渎了我的追求!你这样说,显得民主人士都是为了泡妞才说民主!”
用金钱泡妞不亵渎金钱。用才华泡妞不亵渎才华。用帅气泡妞不亵渎帅气。怎么用民主泡妞就亵渎了民主啊?
所以,用民主泡妞是没错的。至于某人担心因此败坏了民主人士的声誉,让人误以为民主人士是为了泡妞才撒谎说自己追求民主,这是杞人忧天。那种伪装的“民运人士”是流氓骗子——他们并非对民主感兴趣,而是因为说自己追求民主有好处,于是就宣称自己追求民主热爱民主。
杨恒均先生担心的是别人以为他及其同类是骗子,因此就抗拒“用民主泡妞”的说法。其实“民主人士”里的骗子多了去,没有拿民主泡妞,也可能拿民主泡别的东西。
用什么泡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费厄泼赖,不要玩骗局。真要一个女人爱你,就不要伪装,否则她爱上的是那个伪装,而不是真的你,那还不如不泡。而你玩弄别人的结果,是用不正当手段掠夺性资源,别人恨你也是应该的。
泡妞没错,用民主泡妞也没错,关键是手段不要下作。

以上感想,是因为看到了这篇文章答搜狐博友唐小昭》 里的一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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