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5日星期二

兰小欢:想像胡乱,推荐网站

最近开始尝试用英文写非论文文体,写得兴高采烈。这么多年,英文与我一直只是工具,只和处理和表达信息有关,我和它没有感情,这层隔离是我和西方文化隔膜的主因。不是说我对西方历史政治文学音乐一无所知,相反,我知道很多,但仅仅是知道。众多的信息改变了我的思考方式,但和我内心的情感意象没有关联。我可以用英文说理,多加修改后可以通顺清楚简洁,但我无法用这语言抒情。脑子中没有画面和意象。尝试突破这大隔膜,是我写英文博客的主因。

我读英文很快,但都雁过寒潭不留影,接收到的都是干巴巴的信息,其中水分血肉一律在阅读过程中就排除掉了,根本不进脑子。但最近自己开始写东西,情况便大不同。手头一堆英文精彩的人的书,翻开任何一页都能看上半天,根本不管他说什么,专看怎么说的,反复看。好比读冯唐小说,你说他说了什么?好像什么也没说。 但就是好看,可以反复看,看不腻,这是文字的感觉和魔力。

这样一来,就好像小学四五年级刚开始学写作文,看到什么句子、词、成语都要拿来生搬硬套一番,所谓“臭词滥用”。就是照虎画猫,往四不像的路线走,很好玩儿。从我自己写中文的感受说,这条学习的路是对的吧。不管不顾生搬硬套看谁学谁,过个五年八年,应该能有自己的面目。当然也不一定,我现在的中文都还没有面目,杂七杂八。不像鲁迅阿城沈从文冯唐,文字就是招牌,不用看作者名字,读上一段就知道谁是谁。

所以不管语法结构内容,这些问题我自己知道怎么处理,我专注于遣词造句,然后追着问我的美国同学“感觉”如何?比如我用goatish把人马座射手的猥琐化,朋友说这个意象很好玩,他想不出,我就很开心,好像给孙悟空安了个猪脑袋,又好像看见雄赳赳伟光正对着银河耍大刀的半人马下班回到森林里就摇身一变成了半人羊的酒神潘一头扎进了淫河。

生搬硬造也要讲技巧,这技巧明显还差得远。比如我套搬FROST的名诗《The Road Not Taken》,希望自己中英文写作的两条路有一天交汇,以前一直写中文,现在要走另一条路了。我于是写:“So today I take the other, as just as fair. It has to make the difference.”朋友改:“So today I take the other,  just as fairthough less traveled.” 韵律还在,但意思又深一层,也更贴近原诗的意象。

生搬硬造一定痕迹十足,这难免,目前阶段,好玩儿为上。我写国庆天安门广场的字阵“听党指挥”:“I thought they were words inscribed in stone, as dead as the Old Man behind; but they are words written in stone, as permanent as the Party ahead.”自己觉得对仗工整韵律十足,而且空间位置和时间感都有,很得意。朋友评论说确实工整,但过于工整了,斧凿痕迹太明显:“this phrase seems intentionally highly wrought, as if you had been polishing it up in the back room before giving it to a customer. ”这是批评。不过我拿自己的英文写作当小学生水平,所以就当这话是夸奖了,天对地海对风大陆对长空嘛,哈哈。

有两个英文网站值得推荐一下,对我感受英语帮助很大。第一是古典诗歌朗读;第二是讲述英文单词的故事。

我喜欢听诗歌朗读,国内出的唐诗宋词朗读的CD我看见了都会买,很多年前每天吃饭都会听孙道临丁建华乔榛朗诵唐诗,甚至因为朗诵和嗓音的关系喜欢几个我并不觉得怎么会演戏的演员,比如濮存昕和王志文。普通话朗诵唐诗宋词其实不太好听,有一次某个台湾朋友给我用客家话读“十年生死两茫茫”,和唱戏似的,好听死了。现在几乎天天听人家朗诵英文古典诗歌,反复听,感觉里面的婉转承和。诗是要诵地,歌是要唱地,放在那里干巴巴的阅读,感觉差太多。

Classic Poetry Aloud这网站就是诗歌朗诵的,有诗文有在线音频有诗人照片,我不是每首都听过,但我听过的(很多是同一个人)嗓音都迷人,朗诵地真好。

我喜欢英文单词,在上面下过傻功夫(不苦,好玩儿)。几乎一个字一个字地抠过GRE单词,记忆那些单词很容易,一个月可以搞定。但我花了9个月时间翻字典。用法,历史,和背后的故事,所谓word lover是也。你说学到什么了么?好像也没有。但就觉得好玩儿,听说了很多稀奇古怪的故事。比如我看见“新郎”GROOM这个单词的时候,就会想像洞房花烛夜两只猴子靠在一起互相给对方梳毛捡虱子,不会想像新娘找到“饭票”了但会想到新娘找到买衣服的信用卡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而大部分单词都活了好几百岁,故事更多。直到现在,我办公室书架上仍然一排讲单词故事的书。

这里推荐的是一个疯狂语言学家的博客,这哥们已经灌了四年多水了,每个单词一篇文章,一千多篇了现在。写的好玩儿不说,他还把每篇配图,文字都制成了音频,像故事一样再给你讲一遍,声音还很好听,真是图文音乐(对,音频还配乐了)并茂。不枉他一番心血,这博客现在成了名,首页显示下载和阅读数量已经六百多万 了。唉,他一定不知道俺们这嘎的“才女”老师,否则都不好意思把这数字贴出来。(地址:http://podictionary.com/

写英文,像玩儿拼字拼图。要学我的偶像Brendan O’Kane,中文写的放荡不羁奇异非凡。说自己瘦,就说:“颇像一条会走路的宽粉。”说天热,就说:“窗外有个小孩刚刚自燃升腾为北京上空的又一朵黑云。说夜景,就说:飞机一下子穿过云海,我的城市暴露眼前,在下面延伸着,像一个在肮脏的路灯下砸碎的啤酒瓶子。

我要像小学生刚学写作一样乱写乱画,让上帝在他的羔羊身上剪金羊毛,让狼外婆变成暴牙睡美人小红帽变成王子,凑过去接吻的时候来一句:“What big teeth you have!”,让赫拉雅典娜维纳斯吃下那个象征最美女人的金苹果然后长出Adams apple变身成男人。不好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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