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拜读了《零八宪章》签署人“波斯小昭”的《小昭“喝茶”第一回》,惊喜交加,爱不忍释,来回看了足足七八遍,深为国内当代小青年的智力、见识与勇气折服,更由衷怜悯那些奉命与小昭“谈话”的皮夹克们,忍不住要再来劝劝胡温二位,趁早结束这种蠢事丑事臭事。
两位须牢牢记住的第一个简单事实是,两位不过是个50-60年代的积极分子,大脑经过我党几十年的偏枯炮制,身居毛共统治的最严重的智能受害者之列,因此不但彻底缺乏起码的文明常识,而且连如今的小青年是什么水平都茫然无知,更不知道我党的教义早已破产,根本就没有任何拿得出手的理论去和现代青年精英较量。若连藏拙遮丑之道都不懂,要逼部下去跟其见识根本不是尔等可以梦见的精英们“谈话”,那就必然是不自量力,以卵击石,自讨苦吃,只能起到出乖露丑的作用,什么鸟意思都没有。
两位须牢牢记住的第二个简单事实是,贵党的最大困境,就是无法从理论上驳倒“普世价值观”,甚至连这么做都不敢,还要被迫把其中的部分内容写在宪法总纲里。例如“普世价值观”最起码的一条,就是小昭指出的“主权在民,公权民授”,两位或是任何一位党内党外理论家(包括在贵党头牌理论刊物上发表政论的樊弓教授)敢撰文反驳么?连这条都做不到,请问诸位究竟有何道义理由镇压零八宪章运动?
小昭和那位皮夹克的交锋已经将这点揭示得昭如日月了:
“‘我就想要选票,真正的选票。’我接着说,‘这个国家是我们全体国民的,我们有权对这个国家的未来展开讨论,提出自己的观点、同意或反驳别人的观点。政府应该是为民众服务的,公权应该来自民授。’”
而皮夹克只能这么回答:
“这些话都没有错,我也赞同民主的呀。但是我们不能急,要一步一步地来。你说的是一种理想的状态,但现在中国的现实不是那样,你既然生活在这个现实中,就要遵守现实的游戏规则,如果你不遵守这个游戏规则,对你没有好处。”
换两位去,能有别样答案么?两位敢说这主张是错误的,这要求不合理、不合法么?既然不敢说,那还能给人家罗织什么罪名?公安局还有什么法律依据进行这种“谈话”?剩下来能做的,也就只有像那位皮夹克一样,指责对方违反了游戏规则不是?
但小昭马上就作出了响亮回答:
“我没违反你们的游戏规则。我做任何事情都有两大原则,第一不违反国家法律,第二不违反社会公德。我以在08上签名的形式来表达对某种观点的同意,这是我的权利。”
着啊!诸位公开的游戏规则,不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么?难道《零八宪章》的签署者们不是严格按照该规则规定,行使它赋予公民的政治权利与言论自由?请问这又触犯了刑法的哪一条?
这一点不但那皮夹克不敢否认,而且还说出了真话:
“你是有这个权利。但是08 宪章的事情很严重,不是你想像的只是一个观点的问题。政府已经定性了,它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严重的政治事件。”
所以,诸位的所谓“游戏规则”,乃是背离宪法、绝对不敢公诸于世、只能偷偷摸摸实行的“潜规则”。这“政府已经定性”就是最大的笑话。
任何一个非白痴的文明人都知道,政府乃是行政机构,根本无权撇开司法机构给某个社会活动定性,零八宪章运动是什么性质,犯不犯法,须由司法系统经过严格的司法程序,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作出判断,轮得到政府越权非法“定性”,并指挥公安机关骚扰迫害守法公民么?这好像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吧?请问其中有哪一条向中共中央那社会团体、国务院那政府机构授予了这种权力?某位司法部门的头头前些天才信誓旦旦地对西方媒体说,中国的司法机构是独立的,两位既然敢违反宪法、越过司法机构、践踏司法程序、通过黑箱操作,给守法公民胡乱“定性”,为何不敢公开出来否认那个官员的证言,告诉世界,中国的司法并不独立,决不受宪法约束,而是只听两位的任意指挥?
更何况那“反党反社会主义”以及“定性”本身就是“阶级斗争”用语,根本不是现代法治国家的文明用语,从不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任何法律。而贵党三中全会作出的历史性决议就已宣布停止“阶级斗争”,难道两位胆敢背叛那决议,再度在中华大地上兴起阶级斗争冤狱?
这的确是如假包换的冤狱,请看那位皮夹克的论证:
“08 宪章说要实行多党制,这就是要推翻共产党的领导!它要实行三权分立,就是要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原来,《零八宪章》违反了宪法规定的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所以它就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
这种文革式罗织入罪的拙劣手段当年可能有效,如今就连个小女孩都无法“忽悠”了,人家答得清清楚楚:
“‘个体的公民不可能违宪,只有国家机关才能违宪。徐友渔写过一篇文章论述这个问题。’(小昭后注:也许我的记忆有误,以前看过一篇关于‘违宪主体’的文章,忘记是不是徐友渔写的了。)
‘而且,’我补充道,‘《08宪章》并不是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它仅仅是一种倡导,提出一些主张。它不是宪法。宪 法的修改是有一定程序的,要经过全国人大超过2/3的代表同意才可以修改的。’
谁要是把《08 宪 章》当成了宪法,那肯定脑子进水了,我深表同情。”
的确,除了脑子进水的不幸伤残者,谁都能明白,《零八宪章》不过是一群公民行使宪法赋予他们的权利,提出自己的政治改革主张,那是“言”而不是“行”,世上没有以言治罪的文明国家。真正以行动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是那个毫无权力、毫无能量的弱势群体,而是批准开办三资企业、复活私有制的“改革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是将国有企业大量赠送给私人(美其名曰“改制”)的朱镕基,是违反马列原教旨允许资本家入党的党中央,是将大批国民财富卷逃到西方的党国高官。两位怎么不敢去法办那些名副其实的“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却要去捏毫无抵抗能力的软柿子?
更何况如果公民提政改建议就是“反党反社会主义”,那贵党在作此“定性”前,起码得先制定个“言论自由法”,明文规定“凡是胆敢建言改革既有社会制度的公民一律作为犯罪处理”,并具体规定刑期,这才能执法有据吧?难道两位身为国家最高领导人,连这起码的文明常识都不懂?
那两位秘密警察理屈词穷,只能使出最后一招来,说《零八宪章》是刘晓波起草的,而刘晓波不但是“六四黑手”,还与西方反华势力有勾结,因此之故,哪怕《零八宪章》毫无反党反社会主义内容(NND,典型的模糊思维,那“反”到底如何界定?是言论还是行动?该翻译成什么准确严密的法律用语?反对党的九大政治报告算不算反党?反对林副主席呢?“党”到底是什么东西?由谁代表?是不是“反党”,该由谁说了算?是不是“谁把持了党中央谁就是党”?就算如此吧,那前后把持党中央的人如果政策水火不容时又该听谁的?到底是打倒邓小平的毛泽东是党,还是在毛死后全面翻案的邓小平是党?),只要是他起草的,也就成了“反党反社会主义黑纲领”,而所有的签署者当然也就成了从犯。
请两位看看,这种冤狱炮制法,是否弱智到了出格的地步?就算刘晓波真是两位说的那种人吧(虚拟语气,纯属假设),难道这就是给《零八宪章》及其签署者们的“定性”依据?一个人的言论,与他的经历、职业、人格等等究竟有何鸟相干?莫非正确的话语从“有前科的罪犯”嘴里说出来,就是犯罪话语,别人就不能认同,否则便成了罪犯?这像是正常成年人的逻辑么?敢情党国混到今天,还要坚持以人株连言论,更株连认同那言论的其他人?两位身为世界第三大国(地理大国以及经济大国)的最高领袖,竟然指使部下堂而皇之闹出这种笑话来,让我这民族自尊心超强的海外赤佬的脸往哪儿摆?
小昭虽然指出了公民只可能触犯刑律,不存在什么违宪问题,盖宪法本来就是为约束政府而制定的,而且也只有国家机构(含司法机构)有违宪能力,却没有告诉那两位文明盲,是否违宪也不是他们甚至是胡温可以说了算的。在西方,国家机构是否违宪,须由宪法法院判决。在中国则可由人大常委会议决。她更忘记向那两位秘密警察指出,作为受害者,她有充分权利认定,她和其他人遭到的非法骚扰就是司法机构的严重违宪行为。
据此,本人在此建议,人大常委会立即调查各地公安部门非法迫害骚扰签署《零八宪章》的守法公民们的严重违宪行为,并将调查与处理结果向全国人民通报。
胡温两位必须牢牢记住的第三个简单事实是,因为深受党文化毒害,所以两位以及同僚们的智力比较低下,从不知道在作出某个决定之前,必须先在内部论证一下“必要性”与“可行性”,否则就只能干出其智可及、其愚不可及的惊天动地的蠢事来。这次对《零八宪章》的镇压就是最新演示。
先说必要性。诸位蠢到看不出来,《零八宪章》不过是集中列举了“普世价值观”,为国民指出了一个远期努力前景,并不是什么行动纲领,毫无煽情话语,完全是一个原则性的冷静的理智的东西。正如小昭所说:
“它对我而言太简单了,很多东西本来就存在于我的脑子里。它的内容并没有什么新意,都是网上很多人说过的,而且有些内容我们宪法里面本 来就有的。总之我觉得,08宪章的内容是陈旧的,都是大家讨论过无数遍的;但它把这些内容集中在一起,作为一个倡导性的文件公开发布,无论是谁,只要你同意它的主张,都可以签名,这种形式是新的。”
所以,它的出现与存在绝对不会引起什么社会动乱,只有民意调查的意义,唯一的作用就是看看中国知识分子到底有多少人认同这些原则,跟诸位入骨的担忧有什么鸟相干?再说,它如果有什么感召力,也只可能是对知识分子,眼下国内知识分子早成了既得利益集团和奉行实用主义的“犬儒”。两位就是批准《人民被日报》刊登该文件,并组织各单位学习,我也敢断言大众毫无兴趣,有什么必要去镇压这种毫无危害的理性文字呢?难道两位玩弄了百姓一世,至今还不知道愚民只有肾上腺,只会被煽情的感性口号“雷倒”,对冷冰冰的理智话语毫无兴趣?
再说可行性。两位怎么就会蠢到不先问一声自己:我这么干,是要达到什么目的,起到什么作用,能否起到预期效果?
如果是毛泽东当国,他当然不必问这些问题,因为他口含天宪,为所欲为,墨索里尼总是有理,过去有理,现在有理,将来也照样有理。漫说在他治下绝不会有人敢搞此类活动,就算是真有,统统抓起来毙了就是了,哪还跟你讲什么违宪不违宪,连国家主席刘少奇拿出《宪法》来自卫都毫无用处不是?
可惜啊,今非昔比,改革开放极大地弱化了我党对百姓的控制力,我党已是不良不娼,良不足以作文明人,娼不足以作毛泽东。这就是中国眼下的国情,两位切切不可忘记,因此,这一问便是省不得也,哥哥!
若这么一问,则不必待出乖露丑而后果立知。诸位指令的这种“喝茶”活动,无非是要达到震慑签署者的目的,最好能诱导出个悔过启事来,也就是当年安子文等人在国民党报纸上刊登的“子文等因年幼无知”之类的东西,是也不是?
可惜就算真达到这目的,那也什么鸟意思都没有。盖两位面临的是个两难:若不痛下杀手,杀一儆百,则绝对不会起到震慑作用;但若痛下杀手,则必然引起强烈的国际反弹,两位断断不敢。形格势禁之下,两位也就只能不良不娼,不痛不痒地来这么一下,却蠢到看不出这非但起不到震慑作用,而且只能在公众媒体上充分暴露我党的光辉形象,让党国官员出来扮演党电影上那些愚蠢的国民党官员,被机智勇敢的革命志士驳得体无完肤。
的确,那位“皮夹克”扮演得炉火纯青,我看该得“百花奖”或是“金鸡奖”:
“‘你这样做是很幼稚的,签个名就能改变什么吗?一点用处都没有,只会给自己带来麻烦!看来你在政治上还不成熟。’皮夹克说。
‘政治上不成熟’,这个句子我从小在小说里看惯了,没想过有一天会放到我自己身上。嗯,按照党国的标准,我确实政治上不成熟,而且永远不会成熟。在中国这种环境下,如果谁 ‘政治上成熟’了,基本就意味着他失去了人性,变成了一台冷血机器。”
据党神话,当年列宁在喀山闹学运时,逮捕他的那个警官劝告道:“小伙子,你这是干嘛呢?要知道,你面前是一堵墙啊!”列宁毅然答道:“是的,是一堵墙,不过是一堵朽墙,一推就会倒的。”
请问这对话与皮夹克和小昭的有何不同?不都是劝告对方:“我们也知道这制度不合理,你是对的。不过反正这现状谁也改变不了,好汉不吃眼前亏,还是同流合污算了。”
难道党国竟然堕落到必须用个人利害去威胁劝导青年放弃自己的信仰的地步了么?但如果不是这么做,请问他们还能怎样从道义上驳倒《零八宪章》,让签署者心悦诚服地认识到自己确实错了,党是对的?
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错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因此,说来说去又绕回到我提醒两位的第二个事实:两位最大的苦恼,乃是名不正言不顺,名必不可言,言必不可行,说的决不敢是做的,做的决不会是说的。不敢否认“主权在民,公权民授”,要伪装成“人民政府”,却又舍不得放弃党天下,实行“谁的拳头大谁有理”的真实“隐性宪法”,但哪怕是在私下审判中,党国官员也决不敢把这见不得人的东西亮出来,这还能有什么说服争取青年的希望?
既然不能说服,那就只有压服。可我早就在前面告诉诸位了,民诚畏死,大可以死惧之。这种事,摊在毛泽东手上不过是小菜一碟:把刘晓波割断气管枪毙了,把其他所有人全部抓起来,无限期劳改,则大众必然噤若寒蝉。可惜今日之域中再不是昔日鬼魅世界,这种事,便借两位一个胆子也断断不敢做出来。既无法说服,也无法压服,当然唯一的明智办法便是干脆搁置不问。不此之图,却要去不痛不痒地骚扰志士们,那除了在全世界面前丢人现眼,出乖露丑之外,还能有什么好事?
2010年10月13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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